重慶市潼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潼南區公辦幼兒園收費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重慶市潼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潼南區公辦幼兒園收費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全區幼兒園辦學條件,落實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發展,根據《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號)要求,經前期調研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潼南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區財政局、區教委起草了《潼南區公辦幼兒園收費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2日。
歡迎廣大公眾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1.電子郵件:請將意見發送至184060279@qq.com(郵箱)。
2.郵寄信件:請將意見寄至重慶市潼南區桂林街道夏露街215號,郵編:402660,并在信封上注明“《潼南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字樣。
聯系人:劉波,聯系電話:023-44552718
附件:《潼南區公辦幼兒園收費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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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潼南區公辦幼兒園收費調整方案
(征求意見稿)
???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關于〈“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渝教基發〔2022〕26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改善全區幼兒園辦學條件,落實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發展,根據生均培養成本調查情況,并結合潼南實際,現草擬我區公辦幼兒園保育費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辦園基本情況。截至2024年9月,我區現有共55所公辦幼兒園,其中:城區共11所,鎮街44所,含一級幼兒園28所(包括市級示范幼兒園2所),二級幼兒園14所,三級幼兒園13所。全區在園幼兒16493人,學前三年毛入園率94.1 %,普惠率達99.1%以上,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二)現行收費標準。因原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已執行長達10年,已不符合當時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不利于幼兒教育優質規范發展。按照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委印發《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我委2021年2月印發《關于調整我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潼發改〔2021〕12號)文件,調整了我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自2021年春季學期開學起執行至今。但仍未達到市定收費標準,而周邊區縣均按規定先后調整至下表中最新市定收費標準,我區現行幼兒園收費標準如下:
重慶市定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和我區現行標準對比表
項目 |
辦學等級 |
金額單位 |
重慶 市定收費標準 |
潼南 現行收費標準 |
保育教育費 |
一級幼兒園 |
元/生·月 |
600 |
500 |
二級幼兒園 |
元/生·月 |
500 |
400 | |
三級幼兒園 |
元/生·月 |
400 |
300 | |
未定級或未達等級 |
元/生·月 |
200 |
150 | |
延時保育費 |
所有等級 |
元/生·次 |
10 |
8 |
二、政策依據
1.《重慶市定價目錄》(渝發改規范〔2021〕15號)
2.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及增設延時保育費項目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1〕1號)
三、調價原因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關于〈“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渝教基發〔2022〕26號),科學核定普惠性幼兒園成本,明確學前教育成本分擔,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擬適時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
一是幼兒園辦園成本增加。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物價水平上漲以及社平工資調整等因素,幼兒園改善辦園條件、師資培訓、教輔耗材購置、臨聘教職工待遇等辦園經費支出不斷增加,生均培養成本大幅度增加。今年5月,我委會同區教委、區財政局對我區9所公辦幼兒園進行成本調查,生均月教育成本分別為:2021年553元/生·月、2022年635.98元/生·月、2023年653.78元/生·月,生均教育成本已高于現行收費標準,辦園資金壓力不斷加大。
二是推動學前教育品質提升。近年來,國家對學前教育要求不斷提高,保教形式的也不斷創新和變化,要遵循幼兒學習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以游戲為基本的季節性、主題性活動更加豐富。對教學活動場地環境,保教設施設備配備,師資隊伍配備標準,臨聘人員工資待遇、保險購買等均做了相應要求和量化。要全面提高保教質量,就需完善普惠保障機制,增加投入,設施設備配備是基本的投入,教師待遇保障是投入的重點。以財政加大投入和合理分擔費用的方式,共同推動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
四、調整方案
(一)擬調標準
按照渝發改規范〔2021〕1號文件“原則上中心城區兩年內逐步調整到位,其它區縣三年內逐步調整到位”意見,我區現行收費標準已執行三年,本次調價符合政策規定,參照周邊標準,擬草我區調整方案如下:
一是保育教育費。一級幼兒園由現行標準500元/生·月調整至600元/生·月;二級幼兒園由現行標準400元/生·月調整至500元/生·月;三級幼兒園由現行標準300元/生·月調整至400元/生·月;未定級或未達等級幼兒園由現行標準150元/生·月調整至200元/生·月。
二是延時保育費。仍按現行標準8元/生·次執行,暫不調整。
(二)執行時間
自2025年春季學期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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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潼南區公辦幼兒園收費調整方案
? ? 2.市定標準和周邊地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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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潼南區公辦幼兒園收費調整方案
辦園等級 |
金額單位 |
市定收費標準 |
我區現行收費標準 |
本次我區調整標準建議 |
調整后與市級價格比 | |||
調整標準 |
調增金額 |
調增幅度 |
差額 |
市級標準的 百分比 | ||||
一級 |
元/生·月 |
600 |
500 |
600 |
100 |
20% |
0 |
100% |
二級 |
元/生·月 |
500 |
400 |
500 |
100 |
25% |
0 |
100% |
三級 |
元/生·月 |
400 |
300 |
400 |
100 |
33% |
0 |
100% |
未定級或未達等級 |
元/生·月 |
200 |
150 |
200 |
50 |
33% |
0 |
100% |
延時保育費 |
元/生·次 |
10 |
8 |
暫不調整 |
|
|
|
|
備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費標準,按照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0%; 3.市級示范幼兒園可在一級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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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定標準和周邊地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對比表
序號 |
地區和 等級 |
保育教育費(元/生·月) |
延時保育費(元/生·次) |
執行時間 |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未定級或未達等級 | ||||
1 |
中心城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10 |
2021年1月7日 |
2 |
潼南區 |
500 |
400 |
300 |
150 |
8 |
2021年春季開學起執行 |
3 |
榮昌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8 |
2022年春季開學起執行 |
4 |
大足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8 |
2023年秋季開學起執行 |
5 |
綦江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8 |
2023年秋季開學起執行 |
6 |
璧山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10 |
2021年秋季開學起執行 |
7 |
北培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10 |
2021年秋季開學起執行 |
8 |
江津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10 |
2021年秋季開學起執行 |
9 |
合川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10 |
城區2021年秋季起執行, 農村2023年秋季起執行。 |
10 |
銅梁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10 |
城區2022年春季起執行, 農村2023年春季起執行。 |
11 |
永川區 |
600 |
500 |
400 |
200 |
10 |
城區2021年秋季起執行, 農村2023年秋季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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