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5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通知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公布2025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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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和計劃性,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從源頭上規范政府行政行為,根據《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7號)、《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0〕141號)等有關規定要求,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將2025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予以公布,同時根據實施情況對2024年度目錄進行調整,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 ?一、嚴格履行程序
《2025年度潼南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稱“《決策目錄》”)、《2025年度潼南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以下稱“《制定計劃》”)明確的承辦單位應當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原則,認真組織實施、落實責任分工、把握時間節點,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在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時,報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履行法定程序的情況。
二、加強目錄管理
《決策目錄》《制定計劃》實行動態管理,未列入《決策目錄》的事項,原則上不予啟動決策程序,確需啟動的,按照《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7號)第十二條規定執行。對未列入《制定計劃》或部門臨時提請區政府審議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原則上不予行文,如法律、法規和規章修改,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制定具體辦法的,或者按照中央、市級規定需臨時出臺規范性文件的,由起草部門向區政府書面請示,經區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后啟動制定程序。
??三、強化工作責任
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登記并審核承辦單位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審議的議題及相關材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督促承辦單位認真履行決策前相關程序,完善有關材料;區司法局負責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草案、行政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區政府督查辦負責對列入《決策目錄》《制定計劃》事項的承辦單位的辦理進度進行跟蹤督辦。
??四、落實檔案管理
各承辦單位要根據檔案管理相關規定,統一收集決策、文件制定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審議、執行、評估等文件材料,認真做好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制定檔案管理工作,確保檔案管理規范、資料完整,實現全過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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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度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目錄
?2.2025年度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
????????? 3.2024年度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及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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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