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潼南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
潼南府辦發〔2020〕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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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潼南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20—2022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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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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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
(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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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范化解我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提升高層建筑滅火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20—2022年)》,特制定本計劃(以下簡稱《提升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指示要求,圍繞加快建設“兩城”“兩區”“兩都”“兩基地”目標定位,堅持安全發展理念,不斷完善政策舉措,著力破解我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體制機制難題,大力提升滅火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確保火災形勢持續平穩,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保障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治理,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持續改善全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環境。
風險防控,綜合治理。從本質安全、火災防范、滅火救援等方面建立風險控制長效機制。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有效化解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風險。
系統布局,統籌推進。加強整體規劃,圍繞“責、規、建、管、防、改、宣、救”8個方面,科學統籌消防資源配置,構建高層建筑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火災防控體系。
科技引領,創新驅動。推進信息技術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深度融合,創新高層建筑火災防控和滅火應急救援管理機制,加快推進“智慧消防”建設,提高消防工作現代化水平。
(三)工作目標
到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制度、標準、責任體系更加完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重大風險隱患防范化解到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普遍增強,反應迅速、運轉高效的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基本建成。
二、組織機構
區政府依托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立潼南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實施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督導檢查《提升計劃》實施情況。
三、重點任務
(一)在“責”方面,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1.完善消防安全標準體系。結合《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等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潼南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進一步明晰和貫徹我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職責,推動落實消防物聯網技術標準。
2.明確鎮街屬地責任。各鎮街定期開展消防安全風險研判,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微型消防站隊員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指導,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鎮街網格化管理內容,實現日常管理全覆蓋。各鎮街牽頭,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配合,加強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裝備建設,保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經費投入。
3.明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部門依法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單位強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等具有審批職能的部門,依法嚴格按照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法定條件進行審批;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城市管理局、區經濟信息委、區應急局、區人力社保局等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結合部門職責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4.明確社會各方管理責任。區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各鎮街及區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單位配合,全面推行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管理人。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的高層建筑,由區住房城鄉建委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對于各部門(單位)自行建設使用的高層建筑由各部門(單位)自行負責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高層建筑,由屬地鎮街督促高層建筑業主落實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責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指導高層建筑業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義務,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在“規”方面,著力加強消防源頭管控
5.合理布局高層建筑。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委配合,在城市規劃中合理控制高層建筑密度和高度,科學布局超大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群,統籌考慮小型消防站、消防通道及救援場地等滅火救援需求;嚴格落實消防專項規劃,嚴禁隨意占用消防站、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用地。
6.科學設置消防車道。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牽頭,各鎮街及區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單位配合,在詳細規劃、設計、施工等階段,督促指導設計和建設單位加強街區、小區及建筑的消防車道設計、施工,確保車道坡度、凈高、凈寬、轉彎半徑、承載力等指標滿足消防車通行要求。
(三)在“建”方面,全面提升建筑本質安全
7.強化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管控。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督促指導高層建筑建設、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執行國家工程消防技術標準,將消防安全納入施工工地安全管理重要內容。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潼南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配合,加大在建高層建筑消防產品、外墻保溫材料等抽查檢查力度,從源頭管控火災隱患,強化建設工程消防審查和驗收信息共享。
8.健全執法協作機制。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監督檢查中,成立以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應急局、潼南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為成員的聯合執法組,每周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嚴查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聯合執法情況,落實每兩周會商研討、每周交辦督辦制度。
(四)在“管”方面,打通滅火救援“生命通道”
9.強化消防車道管理。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區城市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配合,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對其管理區域的高層建筑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逐一劃線、注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有物業服務企業的高層建筑小區,由物業服務企業具體負責;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高層建筑小區,由屬地鎮街具體負責,其中集資房和保障性住房等高層建筑小區由其管理使用單位具體負責。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新建高層建筑交付物業服務企業前完成標識化制作。區應急局牽頭,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配合,建立完善部門協作機制,嚴格查處占用、堵塞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的行為。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局配合,加快老舊高層小區、高層商業集中區域及周邊公共停車場(位)建設,合理優化地下停車資源利用,通過“彈性停車、錯時開放”等手段,盤活社會停車資源,利用市場價格杠桿調控停車需求。
10.強化消防用水管理。區水利局牽頭,督促供水企業加強市政消火栓的維護保養,納入數字化城市市政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對完成消防設施改造的老舊高層居住建筑,有物業管理單位的,由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室內消火栓系統進行維護保養;沒有物業管理單位的,由各鎮街牽頭指導督促業主、使用人依法對室內消火栓系統進行維護保養。
(五)在“防”方面,加快推進“智慧消防”建設
11.建設消防數據匯聚中心。區大數據發展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潼南市場監管局等單位配合,依托全市消防數據匯聚中心建設,融合匯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信息數據,建成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主題庫和數據資源池,強化行業部門間高層建筑關鍵信息數據的共享。
12.建設消防物聯感知系統。區大數據發展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等單位配合,整合視頻、傳感等各類物聯感知數據:以2020年1月1日為時間節點,對此時間節點之前的441棟高層建筑分2期(2020年完成一期298棟,2021年完成二期143棟)開展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消防車道和消防救援場地等重點部位及火災報警、電氣監測、自動噴淋和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的物聯感知終端建設;在此時間節點以后的新建成高層建筑,可由區政府牽頭逐年統計增設物聯感知終端,并納入潼南“智慧城市”統一管理。2021年底前針對高風險對象布點,在江北、江南各新建1處消防高空瞭望設施,實現遠程識別、動態監測。
13.建設消防安全協同管理系統。區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各鎮街及區教委、區經濟信息委、區民政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配合,推廣應用縱向貫通區、鎮街、村(社)3個層級,橫向聯通教育、經濟信息、民政、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商務、文化旅游、衛生健康等行業部門的集信息共享、隱患推送、流程引導和工作提示等服務功能為一體的消防安全協同管理系統。
14.建設消防信用管理系統。潼南市場監管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大數據發展局配合,融合匯聚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平臺數據和工作數據,分類落實高層建筑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以及第三方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信用評價標準,推廣應用消防信用管理系統,實現建設、管理和使用等環節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并與市公共信用平臺全面銜接。
(六)在“改”方面,補強消防安全薄弱環節
15.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區應急局牽頭,各鎮街及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和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配合,針對我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從2020年1月起集中力量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2020年底前基本解決現有441棟高層建筑消防設施突出問題,遏制隱患問題增量。2021年逐步建立完善日常管理、消防設施維保等長效機制。2022年起按照長效機制常態化運行。
16.加大老舊高層居住建筑改造力度。各鎮街建立完善老舊高層居住建筑消防安全動態清單。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區政府督查辦、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消防救援支隊配合,將因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難以達到基本防滅火功能的老舊高層居住建筑,逐年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實施改造,引入推廣老舊高層居住建筑火災保險。
17.強化用電用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區經濟信息委牽頭,各鎮街及有關企業配合,依法督促企業加強供電供氣設備、線路管路檢查,2020年完成高層建筑供電供氣設備、燃氣管道和電氣線路排查。2021年起,逐年完成老舊高層小區供電供氣設備、燃氣管道和電氣線路改造,推廣安裝獨立式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七)在“宣”方面,提升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18.建立完善消防宣傳機制。區應急局牽頭,區委宣傳部、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文化旅游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及各鎮街配合,推動消防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建立公益宣傳長效機制,定期公開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曝光違法行為。將“自覺維護建筑消防設施”和“高層建筑逃生知識”等內容納入全民普法范疇。培育消防安全文化,建立熱心消防公益力量表彰、隱患舉報獎勵等制度,將《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讀本》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定期組織疏散逃生演練納入區政府民生實事項目。
19.織密消防教育陣地網絡。區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各鎮街及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城市管理局等單位配合,推進市、區、鎮街、村居(社)4級應急消防科普教育陣地建設,升級改造全區市級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進消防主題公園和消防體驗設施建設,在高層建筑較為密集的公園、廣場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消防文化示范場所,建設線上消防宣傳陣地,開展多維度消防宣傳服務。
(八)在“救”方面,打造專業攻堅力量體系
20.配強高層建筑滅火攻堅專業力量。區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區財政局配合,組建潼南區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專業編隊,配齊配強攻堅裝備。2020年,選拔組建12人的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專業編隊并開展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專業訓練,配備以單兵協同作戰為主的高層攻堅裝備;2021年,創新潼南轄區典型高層建筑實戰演練戰法戰術;2022年,學習空中消防救援模式,集中組織開展空中救援技戰術訓練。
21.強化特種車輛和裝備配備。區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區財政局配合,結合消防滅火救援專業力量建設和轄區實際,2020年購置62米舉高噴射消防車1輛;2021年購置城市主戰消防車1輛、搶險救援車1輛、高層滅火無人機2臺;2022年購置滅火救援機器人2臺。強化消防用紅外線熱像儀、救生氣墊、便攜式防盜門破拆工具組、移動排煙機等消防救援裝備配備,聯合有關企業研發符合區情需求的消防救援裝備,高效處置高層建筑災害事故。
22.推進微型消防站建設。由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區消防救援支隊配合,督促指導有物業管理單位的高層住宅小區,依法建立單位微型消防站,配齊配強人員、器材和裝備,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員與消防救援站聯勤聯訓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執勤訓練、應急疏散和滅火救援演練,全面提升初起火災處置能力:2020年完成總建筑面積在20萬平方米以上的小區,2021年完成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小區,2022年完成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的小區,新建小區按照相關規定同步建設微型消防站。沒有物業管理單位的高層住宅小區,由各鎮街牽頭,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支隊配合,建立社區微型消防站,配齊配強人員、器材和裝備,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員與消防救援隊聯勤聯訓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執勤訓練、應急疏散和滅火救援演練。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整合相關政策、資金、資源,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各鎮街、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合力,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安全保障。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網絡安全與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落實的要求,全面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基礎設施、信息系統、數據資源的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實現對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數據資源采集、傳輸、存儲、利用、開放、共享的規范管理。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鎮街、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推廣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建設的成功模式和典型經驗,開展優秀成果展示和經驗交流活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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