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重慶市潼南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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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重慶市潼南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政策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據
原《重慶市潼南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專項預案》存在應急響應與暴雨預警、地災氣象風險預警脫節,各部門響應行動不明確等問題。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與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在征求市級相關部門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基礎上,結合我區相關部門和鎮街意見建議,修訂了《重慶市潼南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專項預案》,形成了《重慶市潼南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二、制定目的
為科學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開展地質災害防范應對工作,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適用對象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潼南區行政范圍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應對工作。
四、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則,共4條,規定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工作原則、適用范圍等內容。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潼南區行政范圍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應對工作。
第二章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共4條,設定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區抗震救災和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現場組織部、現場工作組。區抗震救災和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地指”)是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區防減救災委”)下設的專項指揮部,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全區地質災害防治救援工作。區地指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規劃自然資源的副區長擔任。區現場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援組、秩序維護組、輿情導控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置組、調查評估組、專家技術組等9個工作組,有序開展搶險救援。
第三章 ?預警機制,共4條,規定預警分級、預警信息發布、預警行動、預警行動調整和終止等內容。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由規劃自然資源和氣象主管部門聯合發布,并抄送本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別、預警時限、風險范圍、提示事項、防御應對措施建議等。地質災害臨災預警預報由區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發布,其中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預報由區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監測結果報市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后發布。主要內容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和影響程度等。
第四章??信息報送,共2條,規定報送流程及時限、報送內容。突發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后,獲悉情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立即向當地鎮街及其應急管理、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各單位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區政府辦和區防減救災委(區地指辦)報告。區地指辦接報后應在30分鐘內口頭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地指辦,并按規定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地指辦根據地質災害發展變化以及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有關情況的續報和終報工作。突發地質災害事件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類型、災害規模、傷亡人數、經濟損失、采取的措施、可能的引發因素和事件發生趨勢等。
第五章??先期處置,共1條,發生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后,區政府、區級相關部門、鎮街、基層群眾組織及有關責任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派人赴現場,采取控制措施,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災;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受威脅群眾;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封鎖進出道路,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可先行組織搜救被困人員;做好專業應急隊伍的引導;向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報告事件情況。
第六章 ?分級響應,共4條,規定應急響應流程、應急處置主要措施、響應調整、響應終止等內容。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包括雨情、險情(單點)和災情(單點)應急響應。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下,雨情應急響應在市地指統籌協調、督促指導下,由區地指組織受威脅鎮街做好地質災害防范應對工作;險情(單點)應急響應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處置;災情(單點)應急響應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搶險救援。
第七章 ?后期處置和新聞報道,共5條,規定后期處置、社會救助、保險理賠、調查評估、新聞發布等內容。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結束后,由事發地鎮街負責,按有關法規和政策,對地質災害受災人員給予救治、救濟,做好災民安撫、轉移安置、災后后續監測及必要的防范等善后工作。迅速對地質災害現場進行清理,排除障礙,恢復交通,保障城市功能,統籌安排災區的生產生活和恢復重建工作。
第八章 ?應急保障,共5條,規定信息與通信保障、應急救援隊伍保障、應急救援裝備、資金和物資保障、制度保障等內容。充分利用現代通訊手段,構建由有線、無線和衛星等組成的完善的通信系統,并配備多路傳真機、對講機、手機終端、移動單兵等通訊設備,保證日常應急管理聯絡安全、暢通。加強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和應急技術支撐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
第九章 ?預案管理,共3條,規定預案制定、預案修訂、宣傳培訓演練等內容。各鎮街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或修編本轄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后印發實施。預案修訂期限最長為5年。各鎮街應每年組織開展至少1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全覆蓋組織各隱患點開展1次疏散避險應急演練
第十章 ?附則,共3條,分別為名詞解釋、預案解釋、預案頒布實施。
五、針對《預案》進行問答式舉例解讀
問1:怎樣進行先期處置?
答:發生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后,區政府、區級相關部門、鎮街、基層群眾組織及有關責任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派人赴現場,采取控制措施,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災;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受威脅群眾;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封鎖進出道路,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可先行組織搜救被困人員;做好專業應急隊伍的引導;向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報告事件情況。
問2:應急響應流程是什么?
答:區級層面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包括雨情、險情(單點)和災情(單點)應急響應。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下,雨情應急響應在市地指統籌協調、督促指導下,由區地指組織受威脅鎮街做好地質災害防范應對工作;險情(單點)應急響應由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牽頭處置;災情(單點)應急響應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搶險救援。
問3: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訂時限?
答:根據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評估修訂,修訂期限最長為5年。
問4:地質災害臨災預警怎么分級?
答:(1)紅色預警:地質災害隱患點變形進入加速階段,各種短期臨滑前兆特征顯著,在數小時內或數天內發生大規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很大。(2)橙色預警:地質災害隱患點變形進入加速階段中后期,有一定的宏觀前兆特征,在幾天內或數周內發生大規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大。(3)黃色預警:地質災害隱患點變形進入加速階段初期,有明顯的變形特征,在數月內或一年內發生大規模崩塌、滑坡和塌岸的概率較大。(4)藍色預警:地質災害隱患點進入勻速變形階段,有變形跡象,一年內發生崩塌、滑坡和塌岸的可能性不大。
問5:應急保障包括哪些?
答:(1)信息與通信保障(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3)應急救援裝備(4)資金和物資保障(5)制度保障。
六、政策咨詢渠道
政策咨詢部門:重慶市潼南區應急管理局。
咨詢電話:023-4456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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