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田家鎮人民政府雷電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重慶市潼南區田家鎮人民政府
雷電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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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為了保證我鎮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并堅持下列原則:
1.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和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2.在鎮黨委統一領導下,實行分工負責、綜合協調,共同做好雷電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3.雷電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防災與救災并舉,以防為主的原則,做好災前預警、災中應急、災后調查評估工作。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412號令);
3.《重慶市氣象條例》;
4.《重慶市防御雷電災害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第327號令);
5.《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8號令);
6.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三)雷電災害
雷電災害:因直擊雷、雷電感應、雷電波侵入等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氣象災害。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1.我鎮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工作在鎮黨委下開展各項工作;
2.鎮安全應急崗負責全鎮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的日常工作。
三、雷電災害監測預警及預防
(一)監測預警
鎮值班組根據雷電的發生、發展、移動等情況,聯系上級部門,及時獲取并轉發雷電災害預警信號.
(二)預警預防
鎮村干部、居民收到預警信息或看到雷雨云移近上空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戶外、水上活動及登高作業,將人員撤至有防雷裝置的建筑物內;
2.根據雷暴強度,停止天然氣開采活動;
3.關閉門窗,不要站在外墻窗前,切勿觸摸天線、下水管、金屬門窗、護攔等;
4.遠離帶電設(備)施、空曠孤立的建筑物、樹木等。
四、應急預案啟動和響應
(一)應急預案的啟動
當雷電災害事故發生時,由鎮基層治理指揮中心視情況啟動應急預案。
(二)應急響應與緊急處置
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應當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當雷電災害事故發生時,鎮領導應當帶隊趕赴現場。
2.鎮指揮中心和安全應急崗迅速向區人民政府和區應急局上報災情。
3.通知鎮衛生院做好雷擊假死及爆炸燒傷等針對性救援。
4.當危化物品受雷擊爆炸時,通知區消防隊迅速進入事故地進行救災。
5安全應急應嚴密監測雷暴移動動向,并通過廣電及其他媒體再次發出預警信息,通知雷暴將要經過區域的村(社區), 應對易燃易爆場所實行關停并撤離相關人員。
(三)應急結束
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預案終止,由區氣象局決定。
(四)信息發布和通報
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后,應及時向社會公布雷電災害監測、預警、災情等信息。
五、后期處置
(一)聯系區氣象局安全技術中心對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評估
(二)雷電災害調查、鑒定、評估結果可作為雷電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支援與實施保障
1.加強重點區域應急設施建設,組織實施防御雷電設施建設和應急維護;
2.安全應急崗應當督促村(社區)按照要求,做好雷電災害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二)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應急崗應向上級部門尋求技術支持,組織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三)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統戰崗應當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網格群等各種媒體,加大對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
2.安全應急崗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知識教育、培訓計劃,對轄區居民開展雷電災害預防、自我保護,互救知識教育。
3.安全應急崗可以根據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村(社區)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各種雷電災害應急演習。
(四)監督檢查
紀檢監察崗應當加強對雷電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及時到位。對執行不力的崗位、村(社區),責令改正,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七、附則
(一)指導與協作
加強與毗鄰鄉鎮的交流與協作,接受區氣象局的指導,提高防雷減災預警能力和技術水平,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技術、設備和物資援助。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安全應急崗應當結合我鎮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適時對本預案進行周期性評審與修訂。
(三)發布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