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開展扶貧產品認定工作的通知
潼扶組辦〔2020〕31號
重慶市潼南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鎮街,相關部門:
根據重慶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扶貧產品認定工作的通知》(渝扶組辦發〔2020〕30號)要求,現就做好扶貧產品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22個鎮街。
二、組織實施
我區扶貧產品的組織管理、申請條件、認定程序和監督管理,應按照《重慶市扶貧產品認定管理試行辦法》(見附件1)組織實施。審核通過的供應商及扶貧產品,應通過國務院扶貧辦消費扶貧工作系統完成電子注冊程序(系統操作流程見附件2)。
三、任務分工
扶貧產品認定工作在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區扶貧辦負責牽頭扶貧產品認定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推動工作;潼南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委負責扶貧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價格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委按照職責分工和行業要求指導所屬企業做好產品推薦申報和質量監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扶貧產品認定是消費扶貧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對于落實精準扶貧方略具有重要意義。各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扎實有序開展扶貧產品認定工作。
(二)加快工作落實。為幫扶我區扶貧產品拓展銷路,做大扶貧產品市場規模,各鎮街在4月底前集中完成第一批扶貧產品的認定和上報工作,此后每月15日前動態上報新增扶貧產品,在六月底每個鎮街至少申報3個扶貧產品,并要求每月報送《重慶市潼南區扶貧產品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對申報情況將按月統計通報,并納入年終考核。市扶貧辦將擇優推薦部分產品到扶貧832平臺、消費扶貧智能專柜、社會扶貧網、扶貧體驗專館、魯渝扶貧協作及中央單位定點扶貧等指定渠道銷售。
(三)建立審核制度。扶貧產品必須突出帶貧減貧效果,按照《重慶市扶貧產品認定管理試行辦法》,各鎮街督促各供應商如實填報《重慶市潼南區扶貧產品帶貧證明》(見附件4),將扶貧產品帶貧證明和帶貧成效佐證材料交區扶貧辦,行業主管部門配合區扶貧辦審核資料的邏輯性、真實性、合理性,對核實通過的產品供應商,由區扶貧辦及時公示,并上報市扶貧辦備案,各鎮街要督促供應商通過土地流轉、務工就業、資產收益、資金入股、產品代銷、生產托管、租賃經營、房屋聯營方式帶動貧困戶,督促供應商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帶動貧困戶的身份證明(國家扶貧開發系統打印貧困戶信息加蓋鎮街公章)、土地流轉合同、土地租金發放名冊、務工就業協議、工資支付名冊或工資打款憑證、入股分紅協議、分紅名冊、產品代銷協議、產品代銷清單、生產托管協議、租賃經營協議、房屋聯營協議等佐證材料,相關佐證材料要注明貧困戶情況。
(四)營造宣傳氛圍。各鎮街和相關市級部門要加大對扶貧產品的推介力度,利用轄區媒體資源宣傳推廣扶貧產品,通過行政引導加市場運作的方式鼓勵各類消費者采購扶貧產品。
附件:1.重慶市扶貧產品認定管理試行辦法
2.國務院扶貧辦消費扶貧工作系統操作說明
3.重慶市潼南區扶貧產品情況匯總表
4.重慶市潼南區扶貧產品帶貧證明
重慶市潼南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1日
(聯系人:吉友利;聯系電話:18983960088)
附件1
重慶市扶貧產品認定管理試行辦法
為規范我市扶貧產品管理,提高扶貧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穩定貧困群眾增收渠道,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根據《國務院扶貧辦 中央網信辦 教育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國務院國資委 全國工商聯關于開展消費扶貧的通知》(國開辦發〔2020〕4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扶貧產品定義
扶貧產品是指在我市33個有扶貧開發任務的區縣生產、加工、銷售,通過本辦法認定列入國務院扶貧辦《全國扶貧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產品目錄》)且在有效期范圍內的產品。認定的扶貧產品由國家和市級相關機構、新聞媒體面向社會推介,相關涉農企業、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可納入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財政涉農整合資金支持范圍,享受扶貧產品優惠政策,滿足條件的扶貧產品可優先申報使用我市扶貧類公用品牌,銷售數據納入消費扶貧統計范圍。
二、認定管理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請的原則開展扶貧產品的認定并實行動態管理,扶貧產品必須為質量合格、價格合理、帶貧成效顯著的產品。
三、組織管理
(一)建立重慶市扶貧產品認定管理工作機制,由市扶貧辦牽頭,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委、市文旅委、市林業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共同開展我市扶貧產品認定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利于扶貧產品健康發展的配套政策。
(二)各市級職能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共同指導區縣做好扶貧產品推薦工作。市扶貧辦負責受理區縣申報,制定全市扶貧產品認定工作計劃,復核產品帶貧成效,向國務院扶貧辦推薦產品名單及其他相關日常工作。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行業要求分別指導下屬部門做好申報產品的審核和質量監管,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委指導下屬部門依法審核和監管市場主體及其產品的合法合規情況。
(三)各區縣負責制定轄區內扶貧產品認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鼓勵和指導各類滿足條件的市場主體按標準生產產品,按照“成熟一個、推薦一個”的原則對轄區產品應推盡推。加強對認定產品的監督檢查和帶貧成效評估,建立完善扶貧產品質量溯源體系。有條件的區縣要研究制定獎補方案和配套政策,支持激勵生產、加工、銷售扶貧產品的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帶動更多市場主體參與扶貧產品的生產和研發,豐富我市扶貧產品資源。
四、申請條件
(一)注冊地在我市33個有扶貧開發任務的區縣且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或參與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市場主體及社會組織。
(二)帶貧成效,至少滿足以下其中一項:
1.推薦產品主要原材料來源在18個貧困縣所轄行政區域或33個有扶貧開發任務區縣的貧困村。
2.推薦產品的生產、加工基地,采取用工、資產收益、土地流轉、發展訂單生產等多種方式建立穩定的帶貧機制并取得明顯成效。
3.未來1年,市場主體收益分配給貧困村集體經濟和貧困戶的合計不低于10%。
4.過去1年內,貧困戶占市場主體人工支出不低于10%。
(三)市場主體和產品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符合國家、我市及行業標準。
(四)價格與同類產品接近。
(五)市場主體近三年內無質量安全事故、無嚴重違法違規和有損貧困戶合法權益行為。
(六)優先支持參與“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的市場主體申請扶貧產品認定。
五、認定程序
(一)申請扶貧產品認定的市場主體向區縣扶貧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區縣扶貧部門會同本級有關職能部門對申請認定的市場主體和產品進行審核,并對符合條件的產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扶貧辦復核。
(三)市扶貧辦復核后定期匯總上報國扶辦,國扶辦匯總各地上報的產品名單并通過中國社會扶貧網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形成《產品目錄》。
(四)《產品目錄》實施動態管理,有效期為1年。申請單位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再次提出申請認定。有效期內,若產品狀況、帶貧情況發生變化,申請單位應及時向原認定單位報告。對不再符合認定條件或出現問題被核實的產品,將其清理出《產品目錄》并在中國社會扶貧網予以公布。
六、監督管理
(一)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扶貧產品的監管力度,對有違法違規行為市場主體所生產的產品和出現嚴重質量和食品安全問題的產品,一經查實,立即將其清理出《產品目錄》并將相關市場主體納入扶貧失信黑名單,情節嚴重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二)扶貧產品認定結果及過程接受全社會監督。對于有異議的產品和申請單位,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市、區縣有關部門咨詢或撥打國務院扶貧辦“12317”扶貧監管舉報電話反映。市、區縣相關部門要對公眾投訴、媒體曝光的產品及時調查處理并反饋調查處理結果。
附件2
國務院扶貧辦消費扶貧工作系統操作說明
一、系統登錄
(一)直接輸入網址
填報網址http://shfptz.cpad.gov.cn
(二)國務院扶貧辦官網入口
在國務院扶貧辦官網頁面底部,點擊【社會扶貧臺賬和案例申報系統】即可進入。
二、系統賬號
(一)供應商賬號
供應商首次登錄需注冊,并填報有關信息。
三、操作規程
關注“消費扶貧數據庫”微信公眾號:xffpsjk,然后點擊【操作說明】在線查看。
四、帶貧證明通過區縣評審認定的產品,由區縣扶貧辦出具《重慶扶貧產品帶貧證明》(見附件3),供應商通過系統申報時上傳至“扶貧佐證”欄。
附件3?????????? 重慶市潼南區扶貧產品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 ???? 填報時間: | |||||||||||
序號 |
鎮街 |
企業名稱 |
產品類別 |
產品名稱 |
規模 |
產量 |
產品年產值(萬元) |
企業帶貧成效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備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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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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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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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報企業填報多個扶貧產品的,需填報多個扶貧產品帶貧證明(附件4);
2、鎮街需填報重慶市潼南區扶貧產品認定匯總表簽字并蓋章,并發送電子檔到相應部門;
3、農產品類別為糧油、特經、檸檬、蔬菜、水產、畜牧、加工農產品等七大類;
4、本表申報企業和鎮街都需填報。
附件4 ???? 重慶市潼南區扶貧產品帶貧證明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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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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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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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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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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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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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年產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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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年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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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貧成效 |
對照《管理辦法》填報,明確帶貧方式、帶貧人數及增收金額。 | ||
鎮街意見(蓋章) |
年 ?? 月????日 | ||
區主管部門 意見(蓋章) |
年 ?? 月????日 | ||
區扶貧部門 意見(蓋章) |
年 ?? 月????日 |
重慶市潼南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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