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柏梓鎮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柏梓鎮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一批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柏梓府〔2022〕67號
各村(社區)、機關各辦(站、所、中心)、鎮直各單位:
經2022年8月24日第33期黨委會審議通過,決定對2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潼南區柏梓鎮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潼南區柏梓鎮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號 |
備注 |
1 |
重慶市潼南區柏梓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柏梓鎮集中整治三輪車違法運營行動方案的通知 |
柏梓府〔2021〕7號 |
|
2 |
關于印發《潼南區柏梓鎮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
柏梓府〔2021〕52號 |
|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