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后勤等工作。承擔政務督辦、政務公開、政務信息、電子政務、績效考核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建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承擔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和統一戰線工作。承擔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服務工作。承擔委門戶網站信息內容管理等網絡安全工作。承擔干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和教育培訓工作。統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統籌協調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統籌協調黨委系統信訪工作。
法制監審科。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制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以及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為機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負責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機關管轄的行政處罰聽證。指導城鄉建設法制宣傳、法律服務。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財務科。承擔城市建設配套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城鎮污水處理費等征收、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機關會計核算、財務管理。牽頭籌集住房和城鄉建設維護資金。負責編制部門年度預決算,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的使用,負責城鄉建設維護、住房保障等重點專項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投資控制管理工作。監督委屬單位財務、預算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參與經濟合同管理、本部門監管的行業資金管理。統籌協調住房和城鄉建設統計工作。
房屋征收與住房保障科(區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組織擬訂年度征收計劃,規范征收評估活動,負責征收項目備案;統籌棚戶區改造,擬訂棚戶區改造政策和年度改造計劃并監督實施;擬訂住房保障發展政策、規劃、計劃、標準并監督實施;擬訂住房改革政策并監督實施;協調推進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指導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籌集、分配使用和后期管理;監督管理住房補貼發放;指導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承擔房改售房資金監管職責;承擔房屋面積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鑒定和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監督管理住房公積金相關工作。
建筑業管理辦公室。擬訂建筑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培育和規范建筑市場,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及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管理,指導建筑施工企業做好資質升級、增項等工作;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推廣裝配式建筑;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收集和上報地方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監督建設工程造價活動;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監督管理;負責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應急調度職責;監督管理工程監理、工程保險、工程擔保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抗震設防施工監督管理;負責綠色建筑、綠色建材評價及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指導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機械與設備應用管理;指導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負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相關工作;指導建設新技術示范、推廣、應用;組織科技項目研究開發,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執行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工作;統籌指導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指導住房和城建檔案工作;承擔行業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領域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有關工作。
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牽頭擬訂房地產調控政策并統籌實施;擬訂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并監督實施;擬訂房地產交易市場監管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做好房價走勢情況、房地產企業資金流向、房地產項目工程進度、房地產企業經營情況監測工作;負責培育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監督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租賃企業市場行為,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估價機構資質管理,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升級工作;承擔房地產開發建設方案備案、項目資本金監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規定等制度的監督執行職責;承擔房屋轉讓、抵押、租賃等交易合同備案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和預售資金監管;負責綠色住宅生態小區管理。
行政審批科(設計與綠色建筑發展科)。承擔牽頭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委系統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擬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政策、綠色建筑及建筑節能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培育和規范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企業及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管理;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相關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負責建設工程竣工備案。
城市提升統籌科。牽頭推進城市提升專項行動,擬訂城市提升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城市提升相關前期工作和項目協調,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統籌項目進度安排、推進實施、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城市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城市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工作;牽頭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牽頭城市管線綜合管理相關工作;牽頭城市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相關工作;牽頭協調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負責歷史文化街區和城市傳統風貌區的保護建設管理,指導城市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的修復建設;牽頭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策劃和包裝工作;負責組織本部門牽頭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策劃和實施、結算管理;擬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牽頭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網建設維護管理;負責城鎮排水監測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排水防澇工作;指導各鎮污水處理管理工作;牽頭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承擔城鎮化率相關工作。
村鎮建設科。擬訂村鎮建設發展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指導鎮街村鎮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專項建設示范。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村鎮傳統風貌區的保護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的修復建設,指導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建設管理工作。牽頭推進傳統村落保護發展。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推廣農房建設適用技術。負責農村建筑工匠培訓。
物業監督管理辦公室。擬訂物業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及督促指導物業管理服務的優化提升,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舊功能片區和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組織協調處理物業管理中重大矛盾糾紛;指導監督商品房物業維修資金和其他房屋維修資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