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應急管理局重慶市潼南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辦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及專營證 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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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應急管理局
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規范和加強我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專營證頒發和安全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布點規劃及要求
(一)總量控制
根據《重慶市潼南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店布點規劃》(潼應急〔2024〕7號)文件,全區煙花爆竹零售店規劃布點不超300個(詳見附件6),均為常年零售店,實行專店銷售。
(二)嚴格準入
一是嚴格按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要求,科學、合理規劃布設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店,堅決杜絕“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集中、連片經營等現象。
二是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店在經營煙花爆竹過程中,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非法違法采購、違法違規存儲和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的,或存在隱患拒不整改的,均納入“黑名單”管理,發生重大違法行為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今后將不再對其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二)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店的選址需符合以下條件:
1.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
2.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3.禁止在純居民生活區、市場、大型超市、煙酒銷售場所及其他禁止銷售煙花爆竹的區域設立煙花爆竹零售店;
4.經營場所相鄰的鋪面不應有營業性的餐館或茶樓,不應有焊接或者熱切割加工作業的場所;
5.零售場所正上方房間不應作為營業場所,不應作為培訓教室、會議室,不應有人員留宿;
6.不應設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橋下、涵洞內(一層以上房屋必須采用實體墻與上樓通道隔離);
7.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8.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必須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
三、申報材料
1.《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附件1);
2.煙花爆竹專營委托申請表(附件2);
3.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可在通過考核之后提供);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6.經營場所產權或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
7.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安全承諾書;
以上材料內容必須詳細準確、真實有效,要求字跡工整、清晰、規范、無涂改。
(一)報名登記(2025年4月21日至5月9日)。擬從事煙花爆竹經營的公民先向所在街鎮提交申請,包括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產權證明、承諾書等。?
(二)收集資料、核查現場(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各鎮街負責對符合布點規劃的經營場所安全條件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須形成是否符合安全條件的明確意見(附件3),并作為核發零售許可證的必要材料。各鎮街將審查合格名單、審查意見等資料統一代交至區應急管理局。
(三)現場復核(2025年5月26日至6月10日)。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合作社對初審合格的零售經營店開展復核,根據《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對各申辦零售店周邊情況及外部距離、面積、平面布置、建筑結構、消防和電氣等情況開展審查。
??? (四)安全培訓。區應急管理局對各鎮街達到安全經營條件的零售經營戶負責人,統一進行安全資格培訓。
??? (五)許可發證。安全資格培訓合格者,方可申請辦理區應急管理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供銷合作社制發的煙花爆竹專營零售點標識,《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專營零售點標識》及《營業執照》三個證件上載明經營主體、負責人、地址等信息應當保持一致。
本次《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有效期為兩年: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五、注意事項
1.除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會產生一定費用外,本行政許可不收取任何費用。
2.《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煙花爆竹連鎖專營證》需本人申請,嚴禁他人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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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
2.潼南區煙花爆竹專營委托申請表
3.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周邊安全條件審查表
4.潼南區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應急處置卡
5. 2025年度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安全責任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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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應急管理局???? 重慶市潼南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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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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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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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申請編號:???????????????????????? 受理編號:
申請日期:???????????????????????? 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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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煙花爆竹
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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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填寫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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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應急管理局制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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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表
單位名稱 |
| ||
主要負責人 |
|
身份證號碼 |
|
聯系電話 |
| ||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
| ||
經營場所面積 |
m2 |
房屋產權 |
自有[]租賃[] |
經營場所條件 |
專店經營[]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登記日期 |
|
從業人員 |
人,其中銷售人員人 | ||
固定資產總值 |
萬元 |
銷售額 |
萬元 |
申請 經營范圍 |
煙花類[] |
產品分級 |
B[]C[]D[] |
爆竹類[] |
產品分級 |
B[]C[] | |
申請存放量 |
| ||
申請意見 |
本單位符合《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監總局令65號)、《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和《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 4128-2019)規定條件,并對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保證不銷售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存放量不超過發證機關核定數量,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張貼安全警示標志,主動接受安全監管。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 ||
區應急管理局 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單位公章) |
附件2
重慶市2025年度煙花爆竹專營委托申請表
(零售點)
申請人:(簽章)????????????????????????????? 年? 月? 日
經營單位名稱 |
| |||||||||||||||||
經營單位地址 |
|
是否符合布點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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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場所面積 |
㎡ |
場所結構 |
磚木[] 磚混[] 其他[] | |||||||||||||||
主要負責人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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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人員密集場所或易燃易爆設施距離 |
米 | |||||||||||||||
經濟類型 |
|
注冊資本 |
|
固定資產總值 |
|
銷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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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類型 |
零售門店[] |
經營場所所有權 |
自有[]租賃[]承包[] | |||||||||||||||
從業人員 |
人 |
專職銷售人員 |
|
是否經過安全教育 |
| |||||||||||||
安全管理人員 |
|
是否經過安全培訓 |
| |||||||||||||||
申請經營范圍 |
煙花類 |
箱 |
是否配備必要消防器材 |
是□否□ | ||||||||||||||
爆竹類 |
箱 |
警示標志 |
有□無□ | |||||||||||||||
區縣供銷社(聯合社) 意見 |
簽章: 年月日 | |||||||||||||||||
申請人(簽字):?????????????? 聯系電話: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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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許可證核發
周邊安全條件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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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 |
| |||||
經營場所地址 |
| |||||
經營場所面積 |
|
允許存放量 |
| |||
主要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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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審查事項 |
審查意見 |
審查人員簽字 | |||
法人條件 | ||||||
1 |
身體健康,年齡18周歲至60周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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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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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址布局 | ||||||
3 |
應選擇在消防車輛可以順暢到達的區域;不應布置在軍事管理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不應設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以及橋下與涵洞內;不應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應設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內;不應設置在其地下、室內或上方有輸送石油、天然氣等易燃易爆物質管道的建筑物內;不應設置在電壓高于1KV的電力線路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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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當煙花爆竹零售店建筑物與其他場所聯建時,與其他房間之間不應有樓梯或洞口相通,正上方房間不應作為營業場所,不應作為培訓教室、會議室,不應有人員留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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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周邊100米范圍內無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集貿市場,文物古跡,博物館,展覽館,檔案館,圖書館,危險品生產、儲存及加油站、加氣站等易燃易爆場所;距離220kV及以上的區域變電站圍墻,220kV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50-70米;50米范圍內無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采用臨時建筑物,及兩個煙花爆竹零售店或零售點之間門、窗等洞口直接相對時,兩個煙花爆竹零售店或零售點之間最小允許距離為8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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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煙花爆竹零售店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0㎡,且不應大于200㎡。零售店使用面積對應最大允許存放量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 4128-2019)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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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煙花爆竹零售店內部應將產品堆放區和銷售柜臺分區布置,確保安全疏散通道暢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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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應將煙花爆竹零售場所作為其他生產、經營和生活等場所的進出通道;煙花爆竹零售店內不應設置床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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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專柜銷售的煙花爆竹零售店內不應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其他商品銷售場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應通過專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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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煙花爆竹零售店的醒目位置設置“禁止煙火”“易燃易爆”“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識。煙花爆竹零售店采用臨時建筑時,應獨立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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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結構 | ||||||
11 |
煙花爆竹零售店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當建筑物獨立設置且與其他建筑物相距超過12米時,其耐火等級可為四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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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煙花爆竹零售店與其他場所聯建時,其隔墻應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實磚墻,或者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其他密實墻,隔墻上不應有門窗和洞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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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煙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疏散門宜采用向外開啟的平開門;采用其他形式的門時,應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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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顧客進出的門洞寬不應小于1.5米,搬運產品進出的門洞寬不宜小于1.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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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外墻門窗等洞口與其正上方房間對應開口之間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實體墻,或挑出寬度不小于1米、長度不小于開口寬度的防火挑檐,或安裝挑出寬度不小于1米、長度不小于開口寬度的不燃材料制作的雨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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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全出口應通暢。建筑面積不大于100㎡時,可設1個安全出口;建筑面積大于100㎡時,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店內任意一點至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1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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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與消防 | ||||||
17 |
煙花爆竹零售店內嚴禁有明火;不應采用產生明火和有強熱輻射的采暖設備,且煙花爆竹與采暖設備的距離不應小于0.3米。煙花爆竹零售店周圍25 m范圍內若有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兩者之間應有不燃材料實體隔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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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煙花爆竹零售店應配備5 kg及以上的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放置在便于取用位置。使用面積不大于100㎡時,應至少配備2具;使用面積大于100㎡時,應至少配備4具且分為2個設置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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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零售場所的電氣線路不應有明接頭。室內電氣線路可采用普通導線穿鋼管敷設,也可采用帶有阻燃護套電纜或阻燃型絕緣導線。線路接頭處可采用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的接線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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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當采用普通電氣設備時,應與煙花爆竹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離,且不應使用白熾燈、射燈等容易產生高溫的燈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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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街 審查 意見 |
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月日 |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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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點名稱 |
煙花爆竹 零售店(點) |
風險等級 |
較大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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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危害 因素 |
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接觸外來明火、火花、靜電、撞擊、存放環境溫度過高等,有發生燃燒爆炸的危險。 | ||||
主 要 管 控 措 施 |
1、經營店(點)必須持證經營,并將證件懸掛在醒目位置。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3、安全管理到位,合理擺放產品禁止超高堆放,禁止超限量存放,保持應急通道暢通。 4、嚴格按照銷售流程操作,銷售人員依法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 5、經營店(點)不得購買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制品。 6、經營場所消防器材齊全有效,配備消防滅火器、水等應急救援物資。 7、經營場所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禁止明火等行為。 8、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防范措施。 | ||||
應急 措施 |
1、切斷電源,疏散人員,搶救傷員; | ||||
易發事故類型 |
火災、爆炸 | ||||
警示 標識 |
當心火災當心爆炸 | ||||
責任人 |
|
聯系電話 |
| ||
部門應急救援電話 |
急救120消防119 公安110應急123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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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安全責任
承諾書
?
為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本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行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義務,保證經營安全,本人自愿簽訂本安全責任承諾書,并承諾認真遵守以下條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有關煙花爆竹的各項政策法規,做到誠信守法經營。
二、嚴格按照要求經營,到當地具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進貨,并憑購貨合同由批發企業送貨上門;不哄抬物價、不銷假制假、不跨區域銷售,不非法販運和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產品。
三、嚴格遵守零售點設置的各項要求,做到專人、專店(專柜)、一證一點銷售。
四、規范張貼宣傳畫、應急處置卡、相關安全警示標識,向消費者宣傳安全燃放常識。
五、積極參與所在區域內的市場監督和打假舉報工作,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合作社等部門聯合安全檢查和打假查處工作。
六、嚴格遵守和落實危爆物品消防安全的各項措施,消防設施齊備,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從業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熟悉并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的各種基本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
七、若在經營中有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接受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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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簽字、手印:)???????????
?????????????????????????????? 年?? 月??? 日
?
附件6
潼南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店布點規劃表
序號 |
街鎮 |
戶籍人口(萬) |
煙花爆竹零售店規劃數量(個) |
1 |
桂林街道 |
10.4 |
8 |
2 |
梓潼街道 |
8.39 |
6 |
3 |
大佛街道 |
5.55 |
8 |
4 |
上和鎮 |
2.73 |
11 |
5 |
龍形鎮 |
3.86 |
16 |
6 |
古溪鎮 |
6.08 |
25 |
7 |
寶龍鎮 |
2.53 |
10 |
8 |
玉溪鎮 |
2.68 |
11 |
9 |
米心鎮 |
2.56 |
10 |
10 |
群力鎮 |
1.96 |
8 |
11 |
雙江鎮 |
4.85 |
26 |
12 |
花巖鎮 |
1.17 |
4 |
13 |
柏梓鎮 |
7.75 |
26 |
14 |
崇龕鎮 |
4.63 |
19 |
15 |
塘壩鎮 |
6.3 |
26 |
16 |
新勝鎮 |
2.7 |
11 |
17 |
太安鎮 |
3.51 |
14 |
18 |
小渡鎮 |
4.37 |
18 |
19 |
五桂鎮 |
1.34 |
5 |
20 |
臥佛鎮 |
3.84 |
16 |
21 |
田家鎮 |
3.42 |
12 |
22 |
別口鎮 |
1.51 |
6 |
23 |
壽橋鎮 |
1.03 |
4 |
|
|
93.16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