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全區森林防滅火工作要點的通知
潼森防辦〔202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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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印發2021年全區森林防滅火工作要點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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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現將《2021年全區森林防滅火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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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3月3日
2021年全區森林防滅火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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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貫徹預防治理根本措施,緊緊圍繞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強化集體林地森林防滅火工作,構建優化、高效、協同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格局,切實提升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和救援能力,為推動“十四五”良好開局、慶祝建黨100周年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工作目標
堅決防范較大及以上森林火災,嚴控因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森林火災受害率穩定控制在0.1‰以內,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
三、重點措施
(一)壓實防滅火責任。
1.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將森林防滅火工作納入區政府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目標考核。區人民政府與鎮(街)和有關部門,鎮(街)與村(社區),村(社區)與村(居)民小組,村(居)民小組與林區農戶層層簽訂防滅火責任書,逐層逐級明確森林防火責任。各鎮(街)在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專題研究1次本轄區森林防滅火工作,結合實際,聘用護林員,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在重要節點期間,各鎮(街)、相關部門要深入林區、重點鎮街督導森林防滅火工作。發生森林火災時,分“區級、鎮(街)、村(居)”三級開展指揮火災撲救,相關領導要第一時間趕赴火場指揮組織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各鎮(街)、相關部門要圍繞“抓清除、搞修復、謀建設”的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主線,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2.落實部門防滅火監管責任。林業、應急、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災的科學預防、撲救和處置工作。區林業局履行森林火災科學預防工作,組織開展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督促檢查等工作,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配合應急部門做好災后森林資源損失評估,協同配合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森林防滅火違法行為,督導有關問題整改。區應急局綜合協調指導督促森林防滅火工作,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和調查處置。區公安局負責研究部署本系統森林防滅火工作,開展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等工作,協同林業部門開展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各相關部門按現行職能職責開展先期火情處理。
3.落實經營單位防滅火主體責任。森林經營單位配備專職或兼職護林員,建立森林防滅火責任制,負責巡護森林,管理野外用火。根據森林火險預報,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應急準備措施。設置森林防火警示宣傳標志,進行森林防火安全宣傳。在森林防火期,根據需要增設臨時性森林防火檢查站,對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人員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情及時開展處置撲救。每年開展至少1次以上業務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
4.強化護林員巡山守卡責任。鎮街、林場與護林員簽訂森林防滅火責任書,落實護林員巡山守卡崗位責任,加強森林防火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開展管護區內日常巡護、守卡,排查風險隱患,制止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發現火情及時報告,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開展火情早期處理。
(二)加強火災預防。
預防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礎,鎮(街)、有關部門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將森林火災預防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時、做在基層,把火災預防工作落實落細。
區林業局要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制定宣傳方案,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傳月、“5?12”防災減災日等活動,多渠道、多形式推動森林防滅火知識進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進校園、進林區(社區),提高公眾的森林防滅火意識和法制觀念。
強化預警監測工作,區林業局、潼南氣象局要建立長效協同機制,針對高火險氣象天氣,及時發布森林火險預警、預報,并督促檢查指導鎮(街)、相關部門根據預警信息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發現火險情要及時核實并報送區林業局和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加強火源管理,森林防火期內,各鎮(街)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檢查站(哨卡)值守,落實進山掃碼工作,將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要嚴格野外用火的審批、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最大限度避免發生人為火災。
開展專項整治,強化隱患排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堅決防止森林草原火災威脅城市、居民點、加油站等重要目標重點部位安全。
(三)嚴格監管執法。
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為工作主線,深入林區開展“走山走水”督查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的行為。林業、公安等部門要強化協作配合,做好森林草原火災的調查工作,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立案偵破,嚴厲打擊放火、失火等犯罪行為。
(四)完善設施建設。
林業部門要會同應急、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十四五”時期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實施的指導意見,推動基礎設施建設,新建或改建森林防火標準化檢查站、林火智能監控建設和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配備5套森林消防水泵滅火系統(每套森林消防水泵滅火系統包括1臺背負式森林消防水泵、1個移動森林消防水池、500米消防水帶),加強林火阻隔系統建設,結合農村“四好公路”建設,統籌推進森林防火道路、防火通道等建設力度,要積極開展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帶、消防水池建設(九龍山森林公園),增加運兵車、遠程消防供水車等防滅火物資裝備及防滅火物資儲備。
(五)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修訂完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組織、指導鎮街編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辦法,形成區、鎮街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體系。加強各級森林消防應急力量建設,強化培訓和演練,努力打造一支“拉得出、用得上、能戰斗”的綜合救援隊伍。
(六)責任追究。
對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發生森林火災隱瞞不報、處置不得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經營主體責任、火源管理責任和組織撲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