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潼安辦發〔2024〕25號??
?
重慶市潼南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
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沙坪壩地區電力井受損事件經驗教訓,切實解決地下空間燃氣安全問題,規范燃氣設施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根據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要求,現將《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
?
??????????????????????重慶市潼南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
?
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
為預防城鎮地下燃氣管網、壓縮天然氣儲氣井燃氣泄漏威脅各類地下管網及相鄰地下空間安全,提升城市地下空間安全保障能力,結合全區城鎮燃氣油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城鎮燃氣安全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精準施策,進一步落實燃氣安全責任、強化整治措施,徹底治理地下空間燃氣安全隱患,全面規范地下空間燃氣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地下空間重大燃氣安全風險。
二、工作目標
2024年2月至7月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地下空間燃氣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和風險分布檔案;2024年6月至12月建設城市地下空間數字底座,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地下空間燃氣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地下空間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地下燃氣管網和儲氣設施安全隱患。對地下燃氣管道老化或帶病運行、違規占壓及穿越密閉空間,壓力燃氣管道和儲氣井未定期檢驗檢測,燃氣設施周邊范圍其它地下空間利用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地下儲氣井按100米范圍,高壓管道50米范圍,次高壓管道15米范圍,中壓和低壓5米范圍排查),建立安全隱患和周邊地下空間“兩本臺賬”(區經濟信息委牽頭,潼南市場監管局按職責負責,各鎮街組織落實)。
2.全面排查燃氣設施相鄰地下空間(管網)安全隱患。電力、通訊、給排水、軌道交通、人行通道、綜合管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間權屬單位(管理單位)組織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摸排燃氣設施周邊地下空間風險狀況,可能產生燃氣泄漏的場所和燃氣監測、通風、報警等安全設施配置運行情況,建立地下空間燃氣風險分布檔案。(區經濟信息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推進安全風險分級防范和隱患分類治理。壓縮天然氣加氣站應每半年組織開展設備、管道的壓力測試,并做好檢測記錄。對相鄰100米范圍內有地下空間,且距離下次檢驗時間不足一年的地下燃氣儲氣井,運營單位應于2024年7月底前根據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對設施設備開展一次自查自檢。對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儲氣井,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燃氣管道違規占壓、帶病運行等重大安全隱患。有序推進老舊燃氣管道更新和燃氣安全設施自動化改造。燃氣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鄰地下管網(空間)主管部門根據燃氣風險等級及分布情況,綜合采取加強巡檢、增設燃氣泄漏報警和遠程監控設備、強化機械通風、嚴格爆炸危險區域管理等措施防范燃氣聚集風險。(區經濟信息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住房城鄉建委、潼南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規范地下空間燃氣安全管理。
4.提高燃氣設施安全條件。燃氣設施建設工程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新、改、擴建燃氣工程項目應符合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條件。對可能影響周邊地下空間的燃氣設施采取更高的安全技術標準和更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新建地下燃氣管道與其他地下管道(空間)相鄰、交叉、穿越的,應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行業主管部門應完善燃氣設施專項規劃編制,明確燃氣設施安全保護要求,細化燃氣安全控制線,并按程序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加強燃氣設施建設立項、建設、運營全流程監管。燃氣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燃氣項目施工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申報施工許可,項目竣工后向城建檔案館報送工程竣工檔案。(區經濟信息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嚴格燃氣設施周邊地下空間開發管理。燃氣設施周邊地下空間開發應與燃氣設施保持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距離。建設單位應采取防止燃氣泄漏至地下空間的安全措施,設置燃氣泄漏報警、機械通風系統等防火防爆措施,建立相關信息系統并將信號傳送至有人員值守的控制室。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按照《重慶市城市管線條例》《重慶市防范第三方建設施工破壞城鎮燃氣管道若干措施》等要求,落實管線保護各項措施。(區經濟信息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住房城鄉建委以及各類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燃氣設施相鄰地下空間信息共享。
6.建立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會商制度。燃氣、電力、通訊、給排水、交通、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間主管單位、權屬單位和運營企業定期會商安全運行情況和重要信息,發生事故險情、異常工況等,應第一時間向相關單位通報。(區經濟信息委牽頭)
7.建設城市地下空間數字底座。整合各部門現有地下空間(管網)基礎資料、結構信息、安全信息等數據資源,統一開展地下空間信息核實和補勘補測,打通信息壁壘,實現地下空間(管網)數字地圖、安全信息服務的共享。(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經濟信息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大數據發展局等部門配合)
(四)提高地下空間燃氣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8.加強地下空間燃氣事故應急準備。修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制定燃氣泄漏至地下空間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明確組織指揮、信息報送、現場處置等流程,儲備監測、通風設備等應急物資,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區經濟信息委牽頭,區應急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街要成立由各類地下管網(空間)主管部門、權屬單位、運營單位參加的工作專班,強化工作統籌,加強信息互通,統一推進地下空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長效機制、提升應急能力等重點工作,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12月底前完成總結驗收。各單位負責人要定期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鎮街各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落實監管責任,創新工作方法,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強宣傳推廣,發揮典型帶動作用。同時,要對專項行動走形式、責任措施不落實、重大隱患突出等問題公開曝光,加強警示教育。
????(三)加強工作督導。各鎮街各部門要結合城鎮燃氣油氣專項整治推進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治理,把本方案確定的重點整治內容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加大日常檢查力度。主管部門要建立燃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三同時”制度,嚴格安全審查和準入管理。各部門要建立地下空間安全臺賬,嚴格執法檢查,督促相關單位、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重大風險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區安委辦將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通報有關情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整治不實的,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