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商務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渝潼商行執罰簡決字〔2024〕第0601號
重慶市潼南區商務委員會
行政處罰決定書
渝潼商行執罰簡決字〔2024〕第06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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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單位:重慶辰祥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順彩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52MAD1XB255T
注冊地址:重慶市潼南區金潼大道88號4幢1-9、1-10號
經查,我委商務行政執法人員于2024年6月17日,在對重慶辰祥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存在以下行為:
1.該經銷商未通過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基本信息。
以上違法行為有下列證據為證:
1.現場檢查記錄;
2.責令整改(隱患)通知書。
現查明你單位違反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 供應商、經銷商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90日內通過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基本信息。供應商、經銷商備案的基本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信息變更之日起30日內完成信息更新的規定。現依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1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本機關于2024年6月17日作出以下處罰:
1、警告。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法院起訴。
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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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商務委員會
????????????????????????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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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書壹式貳份:壹份交當事人,壹份由行政機關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