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征集重慶市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儲備項目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生態環境局、萬盛經開區生態環境局,兩江新區分局,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切實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減排,扶持企業紓困解難,激發治污內生動力,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1〕46號)、《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管理規程(試行)》(環辦科財〔2021〕17號)以及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儲備庫”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申報入庫的項目應以“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主要任務為重點,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劃等重點任務相銜接,能夠實現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精準支撐,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協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二、項目儲備流程
有資金需求且符合項目申報要求(附件1)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附件2),將相關材料交至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3)。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并確定申報企業在三年內不存在嚴重環保失信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后,將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提交至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再次審核,擇優將申報項目提交至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部審核通過的項目將進入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儲備庫。
三、其他事項
項目申請全年開放,但生態環境部每年項目審核時間為4月及9月,為保證我市生態環境部門有充足的項目審核時間,請盡量在每年的3月10日或8月10日前將申報資料電子件提交至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
進入儲備庫的項目有效期原則上為3年,有效期內可申請中央專項資金支持,3年后未執行的在庫項目將自動出庫,出庫項目申請再次入庫的按照新項目入庫要求和流程辦理。
附件:1.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要求
??????2.申報項目資料要求
??????3.各區縣生態環境部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