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
(一)職能職責。1、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環境保護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執行;對全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2、擬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3、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參與對本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制度,按照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4、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加強改善城鄉環境質量。進行生態環境質量分析和評估,監督對生態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和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承擔生物物種的保護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5、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電磁輻射、核技術應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6、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水體、大氣、固體廢物、噪聲、土壤和光、惡臭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排污收費和限期治理制度;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7、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協調解決跨流域、跨地區的環境污染糾紛;負責全區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辦理環境保護行政復議。8、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環境綜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配合組織部門考核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政績。9、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網絡、環境監測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突發性環境污染應急監測等;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排污申報復核監測、環境污染糾紛仲裁監測、室內環境監測等委托監測,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上市公司環境保護核查等環境科技咨詢服務;組織編報本區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本區環境狀況公報。10、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社會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11、受理單位、個人對污染和損害環境行為的舉報、投訴,并負責處理或督辦。12、承擔區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是區政府組成部門,內設5個職能科室,下屬2個事業單位。在編職工50人,離退休17人,遺屬等其他?1 人。在編公務車4輛,其他車輛1輛。
(三)單位構成。本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
(四)機構改革情況。按照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門涉及機構改革,對此專門說明如下:主要職責為原區環境保護局的職責,劃入區發展改革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區水利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和區農業農村委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職責等職能。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區環境保護局設行政編制12名,下設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和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個事業單位。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總計10590.14萬元,支出總計10590.14萬元。與2017年決算數相比,收支增加8093.23萬元,上升了324%,主要原因是項目收支增加。
2.收入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收入合計10590.1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590.14萬元,占100.00%;
3.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支出合計10590.1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8萬元,占10.00%;項目支出9485.34萬元,占90.00%。
4.結轉結余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增加0.0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10590.1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093.23萬元,上升了324%。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收入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9557.83萬元,翻了三翻。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而是按規定通過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解決;二是由于人員增加,工資標準變動,在年中的調整預算增加了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三是年中追加安排了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708萬元、環保應急能力建設經費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經費130萬元、鄉鎮污水處理資金532萬元、7.12過境洪水災后重建補助395萬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5395萬元、2017年PPP項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資資金84萬元、”黃標車“補助資金和污染防治專項經費65.84萬元等資金預算。
2.支出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0590.1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093.23萬元,上升了324%。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支出增加。較年初預算數增加9557.83萬元,翻了三翻。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而是按規定通過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解決;二是由于人員增加,工資調整,在年中的調整預算增加了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三是年中追加安排了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708萬元、環保應急能力建設經費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經費130萬元、鄉鎮污水處理資金532萬元、7.12過境洪水災后重建補助395萬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5395萬元、2017年PPP項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資資金84萬元、”黃標車“補助資金和污染防治專項經費65.84萬元等資金預算。
3.結轉結余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增加0.00萬元。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27.72萬元,占1.0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了22.41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標準變動。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7.58萬元,占比不足1.0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58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標準調整,人員增加,醫保繳費基數上調。
(3)節能環保支出10271.95萬元,占97.0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9751.01萬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請財政撥款預算,而是按規定通過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解決;二是由于人員增加,工資調整,在年中的調整預算增加了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三是年中追加安排了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708萬元、環保應急能力建設經費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經費130萬元、鄉鎮污水處理資金532萬元、7.12過境洪水災后重建補助395萬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5395萬元、2017年PPP項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資資金84萬元、”黃標車“補助資金和污染防治專項經費65.84萬元等資金預算。
(4)住房保障支出48.88萬元,占比不足1.0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了10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工資標準變動,職工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上調;
(5)其他支出84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84.00萬元,主要原因是調整預算增加了2017年PPP項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資資金84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8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590.1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75.96萬元,較上年增加83.47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標準變動,補發了職工工資。公用經費228.84萬元,較上年減少161.29萬元,主要原因減少了辦公費等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8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48.7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30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6.09萬元,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門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小幅下降。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8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公務車購置費0.00萬元,未購置公務用車。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25.16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監測采樣、環保執法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84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4.6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門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小幅下降。
公務接待費23.54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級及相關各部門來潼調研、檢查工作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46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49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小幅下降。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8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5輛;國內公務接待350批次,3364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69.98元,車均購置費0.00萬元,車均維護費5.03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28.64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差旅費、食堂補助、勞務費和車貼等,機關運行經費較2017年減少,161.49萬元,下降了41%,主要原因是減少了辦公費等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2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我單位未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五、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八)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九)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一)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4577698。
附件1: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表1)、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收入決算表(表2)、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支出決算表(表3)、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表4)、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表5)、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表6)、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表7)、重慶市潼南區環境保護局2018年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