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生態環境局關于重慶潼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
當事人名稱:重慶潼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國民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35857075291
地址:重慶市潼南區工業園區南區B6-5/01號???
2024年12月25日,重慶市生態環境局會同重慶市潼南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重慶潼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開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應急響應落實情況現場檢查,你公司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為涂裝生產線/噴塑、烘干工序停產;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F場檢查時,你公司正在生產,涉嫌不按規定落實應急減排措施。該行為屬于違反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以上事實,有以下主要證據證明:1.重慶潼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徐永輝身份證復印件;2.重慶潼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提供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登記編號:915002235857075291001Y)復印件;3.重慶市潼南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文件(潼氣應辦〔2024〕1號);4.重慶潼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國民于2024年12月25日簽字確認的《重慶市生態環境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5.重慶潼雙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國民于2024年12月26日簽字確認的《重慶市潼南區生態環境局調查詢問筆錄》;6.現場影視頻資料等證據為憑。
你公司上述行為涉嫌違反《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采取減少燃煤使用、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筑施工、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停止露天燒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增加人工降雨等應急措施,告知公眾采取健康防護措施。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落實應急措施?!敝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和《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按規定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土石方作業、建筑施工單位拒不執行的,由對其揚塵污染防治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敝幎?。
現責令你公司立即停止生產,按規定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
重慶市潼南區生態環境局將在三十日內對你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的情況進行復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違法行為,重慶市潼南區生態環境局將按照《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一)有機化工、制藥電子設備制造、包裝印刷、家具制造及其他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之規定,責令你公司停產整治。
如你公司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重慶市潼南區生態環境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