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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水利局關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重慶市潼南區水利局
關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23年,區水利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嚴格落實區委、區政府法治建設工作部署,依法行政、認真履職,全面加強水利法治建設,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新階段潼南水利高質量發展。
一、2023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理論武裝,筑牢法治建設根基
1.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持續推進學思踐悟上下功夫,切實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一是領導帶頭抓學習,持續深入抓培訓,全面系統抓宣講,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做到融會貫通,以更好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是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順應新時代發展要求,充分發揮法治作用,把法治建設貫穿到水利改革發展全過程各方面,進一步助推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服務規范優化營商環境、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切實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法治保障。三是加快完善黨領導法治建設的制度機制,進一步完善責任鏈條、層層傳導壓力,夯實基層基礎,不斷提高依法治水的能力水平。
2.扎實開展主題教育活動。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教育廣大黨員干部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本次主題教育活動上來,切實將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強國等為平臺,召開學習6次,安排4名班子成員帶頭談學習體會,推動形成高質量、有收獲的學習成果。
(二)完善規章制度,深入推進依法行政
一是做好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嚴格落實《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及時清理規范性文件,現存1件在用規范性文件,區政府名義1件。已按司法局要求錄入規范性文件管理系統,進行備案審查及入庫管理。嚴格落實政策措施出臺前進行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審查,出臺《潼南區水利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水利行業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二是提升行政決策水平。制定《水利局黨組會議事規則》、《水利局局長辦公會議事規則》《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等制度文件,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民意調查和決策后評估,公開發布水利領域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水利領域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三是認真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制定《潼南區水利局法律顧問管理制度(試行)》,聘請區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團成員黃濤律師等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我局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在我局重大決策、重大執法決定、規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行為實行法律顧問把關。今年以來,共辦理行政訴訟1件,法律建議2件,審查合同件130余件。
(三)加強規范管理,堅決做到依法執法
一是堅持文明執法,提升執法公信力。執法過程中保證至少2名及以上在編持證執法人員開展相關行政檢查、執法等工作,對水事違法行為的執法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記錄,充分維護當事人和執法人自身合法權益,樹立水行政執法部門良好形象。二是深化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執法能力,提高證據意識,保證程序合法。積極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執法巡查力度。做到所有的行政執法過程全程記錄并歸檔保存。三是堅持持證上崗,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積極組織水利系統的全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區司法局舉辦的線上線下行政執法資格培訓。同時,對新辦執法證人員,經區司法局培訓考試和我局專業知識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取得《重慶市行政執法證》,獲得行政執法資格后,方才持證上崗。四是不斷加大水政執法巡查力度。積極組織開展專項執法和聯合執法行動,全年共開展河道執法巡查110余次,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000多人次,出動執法車輛200多臺次,立案查處水事違法案件11宗,罰款36.1萬元,有力打擊水事違法行為。五是常態化開展案卷質量評查工作。將案件質量評查措施作為提高案件質量,構架執法責任“高壓線”的有效措施,建立局水行政執法案件歸檔立卷制度,所有結案案件均按照現行“案卷”評查標準進行整理立卷。及時更新《行政執法案卷匯總表》,確保每一份行政執法案卷內容、程序、歸檔等均合法合規。
(四)深化創新改革,優化水利營商環境
一是簡政放權降門檻。充分依托“渝快辦”平臺事項庫,及時承接、動態管理全局依申請辦理事項,編制標準化實施清單并及時對外發布。現我局保留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共22項,其中行政許可13項,其他行政職權6項,公共服務4項。向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雙江鎮下放違反《水土保持法》《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有關行政處罰等區級行政權力事項2項,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全面落實首席代表全權負責制度,重新簽訂了授權委托書,充分授權首席代表和水利窗口。二是放管結合提效率。積極推進“建設項目水影響論證報告審批一件事”,建設項目若涉及“取水許可審批”、“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專用水文測站設立、撤銷審批”中2個及以上行政許可事項,可編制一本報告、一次性申請報批,辦理時限由33個工作日減少至7個工作日,所需材料從原來的15份削減至4份,削減率達73.3%。區級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承諾辦理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80%、平均跑動次數減少到0次、全程網辦率提高到100%、即辦率提高到12%。三是優化服務增便利。取水許可、河道采砂許可(區縣級)2項審批事項已全面實行“證照分離”,其中取水許可已推行電子證照,實現區縣、市級、水利部之間平臺數據信息互通共享;取水許可審批已實行告知承諾,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提供便利。
(五)提高監督效力,規范透明行使權力
一是加強水利政務公開。全面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托重慶市政務服務網,將我局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服務等事項的辦理指南、申請條件、提交資料、辦理時限等對外公開。同時,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事項在辦理后實時將辦理結果上傳市政務服務網信用雙公示平臺、行政執法公示平臺進行公示。主動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法定公開事項信息125條。二是堅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今年以來辦理人大代表議案12件、政協提案7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均對辦理結果表示滿意。三是加強廉政風險監督。深入排查廉政風險點,加強內控體系建設,完善水利行政審批、資金項目管理、招投標等方面制度,做好廉政風險防控,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六)深化法治宣傳,著力提升普法實效
一是不斷提高水利普法針對性。推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把法治學習教育納入干部培訓和各黨支部學習必學、必訓內容,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和新提任領導干部參加法治理論知識考試,參考率、合格率均為100%。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計劃,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長江保護法》《地下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二是扎實開展普法主題活動。組織干部職工參加“第三屆全國節約用水知識大賽”、民法典知識競賽網絡等答題活動,以“世界水日 中國水周”為契機,采取集中宣傳、進學校、進企業、河小青巡河等多種線上線下的形式,進一步增強惜水愛水節水意識。三是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評估涉及我局有關工作內容,在全面總結“八五”普法前期工作經驗基礎上,總結改進當前我局“八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水利“八五”普法工作圓滿完成。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2023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區水利局積極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把行政許可關口,依法查處案件,強化普法教育宣傳。一是加強法治建設組織保障。成立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將法治建設納入全年重點工作。局黨組書記、局長自覺承擔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辦,人人有壓力,個個有責任,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完善法治建設工作機制,堅持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于各個工作環節。不斷完善管理工作機制,穩步推進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加強依法行政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執法資格管理制度,推進執法資格和證件管理動態化、常態化。三是強化法治建設教育培訓,落實學法普法工作。第一責任人以身作則,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學習強國”等平臺開展日常學習,廣泛組織干部職工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新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學習。在提升行業內干部職工法治理論和執法能力的同時,組織干部職工走上大街、走進企業、走進社區廣泛普法,進一步優化轄區守法、執法環境。
三、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一)干部職工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有待提升。學法用法的積極性、主動性還需加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需進一步提高。
(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不夠深入,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轉化為實際舉措的能力有待提高,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破解工作難題的定力、手段、方法不夠多元化。
(三)普法宣傳的覆蓋面和實效性還有待進一步提升。“節水、愛水、護水”目標的實現不僅需要依靠水行政主管部門推動,更需要全社會的支持和配合。市民對水行政法律法規了解不夠深入,企業對于合規建設認識遠遠不夠,對保護水環境重要性的認識仍需進一步加強。
四、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思路和目標舉措
(一)堅持創新理念,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法治環境。對標對表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的總抓手,認真抓實抓牢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對每年度必須考核事項提前進行規劃并做好準備,第一時間制定全局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并按照“項目化、表格化、責任化、時序化”要求督辦落實,確保各項考核任務執行到位。
(二)堅持嚴格執法,維護高質量發展的水事環境。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水行政執法工作,加強執法人員執法培訓,提升執法水平,常態化整治水利行業監管突出問題。繼續加強對鄉鎮(街道)賦權事項指導、培訓,解決鄉鎮(街道)實際執法中遇到的難點、堵點。
(三)堅持“放管服”改革,優化高質量發展的營商環境。動態調整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強化“互聯網+監管”和事中事后監管,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四)堅持普法先行,營造高質量發展的社會環境。加強普法,組織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憲法宣傳周”宣傳活動。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法治宣傳,增強水利普法的廣度和深度,提升水利系統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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