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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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發〔2018〕57 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
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四個扎實”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促進就業創業,強化培訓服務,確保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就業目標任務完成和就業局勢持續穩定,推動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支持企業穩定發展
(一)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優化營商環境。落實降低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等扶持政策,落實階段性降低社保費費率等降費政策,落實企業就業創業扶持和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重慶市稅務局、市工商聯等)
(二)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50%。2019 年 1 月 1 日至12 月 31 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標準可按 6 個月的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 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50%的標準確定。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委、市國資委、重慶市稅務局等)
(三)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充分發揮融資擔?;鹱饔?,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創業就業。政府性融資擔?;饍炏葹榉蠗l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等)
二、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四)優化創業融資環境。大力推進創業促進行動。加大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 15 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 25%(超過 100 人的企業達到 15%)并與其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鼓勵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因地制宜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按規定合理提高貸款額度上限或貼息比例,提高部分的貼息資金由區縣財政承擔。推動獎補政策落到實處,按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獎勵創業擔保貸款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引導其進一步提高服務創業就業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保監局等,各區縣政府)
(五)支持創業載體建設。加快推進市場化、專業化的創業園區、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微企孵化園、樓宇產業園、小企業創業基地等創業載體建設,2019—2020 年每年提供免費青年創業工位 5000 個,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按規定對創業孵化基地給予績效獎補。(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區縣政府)
三、促進重點群體就業
(六)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主的青年就業。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大力實施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和基層成長計劃,確保應屆高校畢業生當年底就業率達到 90%以上,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留渝就業創業。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后實名制信息銜接和就業創業定制服務計劃,分類確定就業創業服務清單,搭建見習、培訓、崗位信息、職業指導、創業項目推介等就業信息服務共享平臺。加強對“慢就業”畢業生的關注和引導,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劃,幫助更多青年人融入就業市場。從 2019 年起,實施萬名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擴展至 16—24 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 3—12 個月的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并適當提高補貼標準,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團市委等)
(七)推動其他重點群體就業。加大對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的支持力度,推動返鄉創業園區建設,支持多渠道就業創業。完善農民工職業培訓項目管理體制,提升家庭服務業吸納農民工就業的數量和質量。結合鄉村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返鄉農民工安排公益性崗位進行過渡安置。對因就業困難滯留城市的農民工,由屬地政府做好就業、培訓、維權等各項工作。大力推動就業扶貧,通過就業扶貧車間、幫扶轉移就業、扶持創業、提升技能等措施拓寬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渠道。深入推進魯渝勞務扶貧協作,加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以工代訓補貼力度,鼓勵貧困勞動力赴魯就業。依托我市鐵路建設及運行服務開發就業崗位,實施鐵路就業脫貧,推動鐵路沿線區縣貧困大學生和貧困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切實加強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進一步加大對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幫扶力度。做好殘疾人、困難婦女等群體的就業創業工作,按規定落實相關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扶貧辦、市婦聯、市殘聯等,各區縣政府)
四、積極實施培訓
(八)支持困難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后,可由就業補助資金根據培訓工種緊缺程度和培訓成本予以適當支持,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九)完善失業人員培訓政策。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含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專項培訓)或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補貼標準根據培訓成本、培訓時長、市場需求和取得相關證書情況等確定;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對其中登記失業的低保家庭人員、殘疾人、去產能企業職工等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每人每天 50 元的生活費補貼,所需資金由就業補助資金列支。生活費補貼直補個人,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最長不超過 30 天,且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教委等)
(十)大力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大力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推行企業新型(現代)學徒制度,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加快培養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隊伍。面向市場建立健全技能培訓與產業需求變化聯動預警機制、培訓課程動態調整機制、資金投入與培訓效果評估掛鉤機制,通過校企合作共同制定教學計劃等方式,提高培訓針對性和實用性。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并依法繳費 3 年以上放寬至依法參保繳費 1 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教委等,各區縣政府)
五、強化就業幫扶
(十一)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完善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實行失業登記常住地服務,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需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可按規定在鄉鎮(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的幫扶力度,大齡、殘疾、低保家庭等勞動者可按規定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援助。實施分類幫扶和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依托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展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專項活動。(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重慶市稅務局等,各區縣政府)
(十二)落實失業保險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發放失業保險金,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醫保局)
(十三)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地區消費水平等綜合確定,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通過綜合施策,幫助困難群眾解困脫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醫保局等,各區縣政府)
六、落實各方責任
(十四)落實區縣政府主體責任。各區縣政府要切實落實促
進就業創業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由政府負責人牽頭、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分級預警、分層響應、分類施策,統籌做好轄區內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各區縣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十五)明確部門組織協調責任。市人力社保局要統籌協調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制定、督促落實、統計監測等工作,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合理確定享受政策的困難企業范圍和補貼標準,確保各項政策盡快落地。市財政局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保障促進就業創業政策落實。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足職能職責,積極出臺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創業工作。要切實發揮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定期調度相關工作,加強就業形勢研判,制定失業風險應對預案。要健全就業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監督機制,對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激勵,對工作落實不力的進行問責。(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十六)加強政策宣傳和精準服務。各區縣、各部門要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向社會公布政策清單、申辦流程、補貼標準、服務機構及聯系方式、監督投訴電話,深入企業宣講政策、了解困難、做好幫扶。對申請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就業創業服務的困難企業、下崗失業人員,要建立實名制管理服務信息系統,按照“全渝通辦”的要求,優化流程,精簡證明,確保各項政策規范便捷地惠及服務對象。(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十七)引導企業等各方履行社會責任。要引導困難企業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通過轉型轉產、培訓轉崗、支持“雙創”等,妥善分流安置職工,依法處理勞動關系。引導職工關心企業生存與發展,困難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采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就業崗位,穩定勞動關系。要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就業觀,主動提升就業技能,通過自身努力實現就業創業。要廣泛調動社會各界積極性,形成擴大就業創業的合力。(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
從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統籌安排部分資金納入就業補助資金,專項用于當前穩就業工作。對現有補貼項目進行梳理,對補貼項目、補貼方式進行歸并簡化,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區縣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情況及發現的重要問題,要及時報送市人力社保局。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12 月 24 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監委,
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 年 12 月 25 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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