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及綜合協調。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對外協調和接待工作。負責檔案、機要、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目標管理、政務信息工作。牽頭辦理人大、政協等有關農業的議案、提案。
人事科
負責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干部隊伍建設、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新聞宣傳,指導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網格安全。指導農業教育、農村實用人才和職業農民培訓,推進實施高素質農民制度。
法制審計和行政審批服務科
承擔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統籌協調行政審批工作。擬訂內部審計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財政項目專項審計和績效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審計監督。
發展與改革科
提出農業產業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承擔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有關工作。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適度規模經營。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并監督實施。指導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市場與品牌建設科(農業企業管理辦公室)
編制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承擔農業展會管理和農民豐收節協調指導工作。編制區級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智慧農業建設規劃。推進農業大數據應用和農業農村數據資源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統計,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外事、外經、外援、對口支援和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區農產品加工業、鄉鎮企業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
農業生態科
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擬訂地方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可再生能源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鄉村產業科
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鄉村特色產業、休閑農業發展和相關產業園區建設。擬訂區級糧油、經濟作物、漁業、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糧食油料作物、經濟作物、漁業產業區域布局、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牽頭承擔抗災救災、節水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情信息工作。組織農作物品種及配套系管理,承擔審定、登記、鑒定工作。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畜牧獸醫科
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畜禽良種推廣應用、標準化生產、規模飼養、畜禽糞污資源利用。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驗檢疫、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負責動物疫情應急管理。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負責獸醫從業人員和動物診療活動管理。擬訂區級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
農業安全監管科
牽頭負責全區漁業安全、農業機械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及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牽頭負責應急處置、防災減災工作。監督管理漁政、漁船、漁港。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追溯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農資安全監測、監督抽查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信訪穩定工作。
農田建設科
承擔農田建設、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年度計劃編制、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有關工作。組織編制地方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與保護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評定耕地質量等級。指導開展農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及建后管護。
財務科
負責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負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農村土地管理科
承擔農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承擔農村宅基地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鄉村振興科
承擔防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組織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有關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實情況的考核評估、監督檢查工作。持續推進鄉村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