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社會救助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2025年)
重慶市潼南區社會救助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2025年)
序 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 |
公開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 事項 |
二級 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 群體 |
主動 |
依申請 |
區級 |
鄉鎮級 | ||||||
1 |
綜 |
政策 |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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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監督 |
●社會救助信訪通訊地址 |
相關政策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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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 最低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民發〔2012〕220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的通知》(渝府辦發〔2017〕33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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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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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示7個工作日 |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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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審批信息 |
●低保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45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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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 特困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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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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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審核 |
●初審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
制定或審核結束之日起,公示7個工作日 |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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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審批信息 |
●特困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
制定或審批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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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臨 |
政策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 ●《重慶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規程〉的通知》(渝民發〔2015〕50號) |
信息公開規定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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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辦事指南 |
●辦理事項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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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審核 |
●臨時救助對象名單 |
《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 |
制定或獲取信息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
區民政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發布會/聽證會□廣播電視□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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