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科學技術局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潼南區科學技術局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
關于印發《潼南區財政金融支持科技創新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潼科局〔2024〕35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積極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新動能,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結合我區實際,區科技局、區財政局聯合制定了《潼南區財政金融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潼南區財政金融支持科技創新
若干政策措施
一、加大基礎研究投入
1. 支持重點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快集聚。對新認定的市級、區級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萬元獎勵。
2. 支持引進培育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科學家及科研團隊等來潼設立科研分支機構或新型研發機構,同時培育本地科研機構做優做強。對新認定的市級新型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3. 支持各類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對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級獎勵(即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或個人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獲得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的個人,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獲得市級獎勵(即重慶市自然科學獎、重慶市技術發明獎、重慶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或個人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二、扶持產業技術創新
4. 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聯合行業上下游組建創新聯合體,引導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組建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產學研聯合體,牽頭承擔市、區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支持。
5. 支持承接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對牽頭完成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企業,采用后補助的方式予以資金配套。對國家級科技項目,給予50%的資金配套,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市級科技項目,給予20%的資金配套,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項目獲得上級和本區財政資助總額不超過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資金總額,超過部分不予配套。
三、強化創新主體地位
6. 支持科技企業量質提升。支持科技企業量質提升。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對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對新孵化、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的孵化運營機構,按照不超過4萬元/家企業給予支持。
7. 支持創新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眾創空間和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區級科普基地、專家大院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
四、加強科技成果轉化
8. 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建設。經市科技局評定的科技成果轉化基地(中心)、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按市級資助資金的20%給予配套補助。
9. 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完成單個技術合同登記額度達到100萬以上的,根據合同金額的2‰給予申請當事人補助,單個技術合同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企業購買或引進先進技術成果并實施產業化實際支出3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根據企業實際支付技術合同金額的5%給予一次性資助,單個技術合同資助最高不超過15萬元;有多個技術成果的,累計不超過30萬元。
五、引進高端創新資源
10.對新認定的高端研發機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平臺以及其他重大科研項目、科技成果等高端科技創新資源,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重點支持。
以上政策措施由區科技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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