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歷教育學校設立辦理流程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歷教育學校設立辦理流程圖
附: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民辦教育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分別負責有關的民辦教育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八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準、注冊或者備案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四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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