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通知
潼教委〔2021〕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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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
關于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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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辦學校: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教育經費管理機制改革的要求,為完善我區教育系統二級預算管理體制,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經區財政、區教委研究,決定由重慶市潼南區教育經費核算工作站(以下簡稱“核算工作站”),對我區公辦學校財務實行集中核算?,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各公辦學校資金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三權”不變,按照“資金使用與會計核算相分離”的原則,由核算工作站對各公辦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代理記賬、分校核算。
二、核算范圍
全區公辦學校行政賬、食堂賬和工會賬。
三、實施時間
從2021年5月1日起,對各公辦學校財務實行集中核算。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區公辦學校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是深化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進一步規范學校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核算質量、加強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各公辦學校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力支持并共同推進此項工作。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教育經費核算工作在區教委的統一領導下,由核算工作站實行代理記賬、分校核算。區教委對各學校的財務監督權限不變。各公辦學校財務管理職能和財務管理人員不變,設立報賬會計,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組織開展本校的財務工作。
(三)清理財務、搞好移交。各公辦學校要精心組織,落實相應工作人員,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完善賬務處理,核對銀行存款和財政撥款,清理往來款項,全面清理固定資產。各學校財務清理完畢,經區教委財務科、審計科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各學校向核算工作站移交。
(四)強化責任、嚴肅紀律。各公辦學校對本單位提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不得借財務移交之機,突擊花錢,轉移國有資產,截留、挪用資金,私設小金庫等。區教委審計科、財務科要加強對學校會計集中核算工作的監督,對違反財經紀律或懈怠工作的學校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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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潼南區教育系統會計集中核算管理辦法(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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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