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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潼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重慶市潼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關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按照《中共重慶市潼南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報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通知》(潼委法辦白頭〔2024〕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局2023年法治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進一步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1.深化學習培訓。一是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結合,作為局黨組、中心組重要學習內容。組織系統學習了《習近平署名文章: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新篇章——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黨的二十大報告中《七、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栗戰書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習近平對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網絡空間法治化,《習近平:牢牢把握新疆在國家全局中的戰略定位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更好建設美麗新疆》---依法治疆等等內容,做到了一體學習領會、一體指導實踐、一體推動落實。二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納入全體干部職工學習計劃,人手一冊《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要求全局上下每天堅持學習《學習強國》,全面系統進行自學,及時跟進和聯系實際學習,不斷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切實把學習成效轉化為推進規劃自然領域法治建設的生動實踐。三是圓滿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理論考試,全局3人參加抽考、179人參加集中網考、6人參加新提任領導干部法治理論考試,考試合格率、旁聽率均為100%,達到了“以考促學、以考促用、以考促能”的目的,為全體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打下良好基礎。
2.深化宣傳教育。嚴格執行普法工作宣傳計劃,廣泛宣傳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一是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傳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等重要時間節點,在區政府廣場、部分社區、鎮街開展了主題法治宣傳活動,集中發放了宣傳資料,提供了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向群眾重點宣傳了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城鄉規劃法、礦產資源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等。二是為確保耕地保護相關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我局進一步加大了宣傳力度,采取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召開政策解讀座談會,大力宣傳耕地保護相關工作的內容和要求,使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耕地保護“六嚴禁”、耕地用途“五不得”、永久基本農田“四嚴禁”全民皆知、深入人心,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社會氛圍。經統計,2023年我局共組織區、鎮(街)召開動員會50余次,有關座談會20余次,發放耕保宣傳手冊超30000份、張貼海報300余張,懸掛橫幅宣傳標語300余條,在主要交通沿線利用巖壁、堡坎制作戶外宣傳廣告32處,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二)著力發揮法治在服務保障規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深化工程項目審批數字化變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一是新增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竣工規劃核實確認書電子證照功能,持續簡化、優化線上線下辦事流程。二是開通了網上并聯審批功能、配置協辦流程,主動對接相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工作,避免項目業主多部門跑路,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目前,潼州府地、潼南智慧農產品批發市場、潼南產教融合示范區等多個項目均開展了網上并聯審批工作。三是堅持推行雙后臺循環運行模式,讓群眾少跑路。將立項用地階段綜合服務窗口和工程規劃許可階段綜合服務窗口作為政務服務前臺,負責兩個階段的受理、初審和發件,將駐政務中心辦公室和整個規資局作為辦件雙后臺,群眾辦理業務僅需在前臺交件取件即可,資料的流轉及辦理由雙后臺進行內部轉換,大幅減少群眾辦事跑動次數。四是研發了我區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系統,已建立“一庫、一圖、一箱、N項特色功能”架構,形成了全區數字空間智能底座,將高效支撐潼南國土空間整體智治,為2024年全面推進“一碼管地”相關數字化治理工作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2.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重點抓耕地保護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一是全面實施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代擬了《重慶市潼南區2022年耕地保護和礦產資源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潼南區落實耕地保護目標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潼南區自然資源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我區耕地保護建設工作專班,將我區耕地保護任務目標、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年度“進出平衡”任務耕地保護占補平衡任務、所有國家和市級下發、巡查發現、鎮街上報等問題均形成臺賬落實到鎮街,實行周調度工作制,壓實整改責任,嚴守耕地紅線,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從源頭上制止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現象。二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果,已形成潼南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辦法(試行)(送審稿)、潼南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指導意見(試行)(送審稿)、潼南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首宗入市地塊已于12月1日成交。
(三)深化法治政府建設
1.健全決策機制,強化權力制約。一是嚴格執行《重慶市重大決策程序規定》和《重慶市行政決策聽證暫行辦法》,在重大行政審批、重大行政處罰、大額經費開支等重大事項中,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決策,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公開征求意見、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重大事項均征求顧問律師意見,必要時列席會議,將法律隱患、信訪維穩風險防控落實在最前端。二是自覺接受司法監督,2023年積極辦理行政訴訟案件12件(其中4件為代區政府應訴),無復議案件,積極傳達和推行最高法、市局相關行政機關負責人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尊重并執行生效行政復議決定和法院生效裁判。三是按《重慶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審查登記辦法》、《潼南區政府合同審查備案管理辦法》要求,制定了本單位相應的規范性文件、合同審查和清理辦法,定期對現行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及時修改或廢止不合時宜的文件,加強本單位合同審查管理,2023年審查合同共計56件,切實維護了公共利益和政府信譽。四是全面推行陽光政務,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建立信息公開清單,制定了《政府網站管理制度》、《政策解讀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通過公眾信息網、公開電話、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今年,我局網站發布信息120余條,處置依申請公開12條,內容涉及土地出讓、集體土地征收、測繪、項目預審、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編制、許可及竣工規劃核實等信息。五是自覺接受人大的法律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積極配合審計監督。
2.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制,更好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我局長期聘用法律顧問2名,參與重大執法、信訪、合同審查、文件審查等方面工作,全面支持本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并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科室、規資所、執法隊、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嚴格依法行政,依規辦事。2023年未發生領導干部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形。
3.厘清權力界限,保障文明執法。一是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執法文書格式文本,嚴格做到行政執法活動文字記錄合法規范,執法案卷和執法文書填寫規范、歸檔完整。根據實際情況為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二是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等執法行為在作出決定同時在政府信息網站等對外公開平臺進行公示,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提高社會滿意度,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執法人員執法水平。三是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制。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均嚴格進行法制審核,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行比率達100%。四是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行政執法人員均通過執法資格考試持有有效執法證件。在執法活動中堅持亮證執法、文明執法,樹立執法機關良好的外部形象。五是定期開展案卷評查工作,通過評查發現辦案過程中的瑕疵,加深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在相互交流的過程中學習和探討辦案技巧,切實提高了執法人員的實務能力及辦案水平。
二、2023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
(一)深入謀劃部署,履行領導責任。我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全面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局重要議事議程和年度工作計劃,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全年主持召開27次黨組會、6次辦公會,及時研究解決了法治政府建設有關重大問題,及時研究部署和解決了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生態保護修復規劃、部分項目設計方案、重要節點信訪穩定安排、土地征收、執法等有關重大問題,做到了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完善和建立了“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業務機構是主體,法治機構要統籌”的工作機制。
(二)切實履行職責,強化宣傳教育。印發了《重慶市潼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計劃》,圍繞“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要求,一是把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信訪工作條例》、新修訂業務相關法律知識學習納入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年度計劃,多次組織局二級班子和全體職工專題學習,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二是組織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自然資源和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系列活動,達到全面提高廣大群眾在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的法治觀念,提升全系統干部職工的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減少自然資源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為建設法治政府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三)規范決策程序,督促依法行政。一年來,我局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了黨組統籌協調的作用,按照重大決策的相關規定,積極參與征收地價、詳細性控規修改、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群體性信訪問題等工作方面的解決和部署,要求局法律顧問參與重大執法、信訪、合同審查、文件審查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支持本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并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科室、規資所、執法隊、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嚴格依法行政,依規辦事。我局未發生領導干部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形。
(四)加強隊伍建設,維護司法權威。一是高度重視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充實全日制學法律專業的研究生1人、本科生2人;自考本科1人,工作人員在職學習取得法律本科、專科畢業的31人。落實法律顧問制度,聘請法律顧問2人。二是自覺維護司法權威。對法院、檢察院的涉法事項積極配合協助。如積極應訴,派人參與公益訴訟調查等,一審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及時處置辦理人大、政協議案提案、建議5件。安排相關人員參加了“2023年信訪與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多期“重慶學習論壇”培訓等。三是按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對應公開事項主動公開,今年沒有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對過去已出臺的規范性文件4件進行了清理,2件清理出1件廢止,1件正在進行修訂。
(五)認真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認真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一是截至2023年底,開展動態巡查150余次,累計發現和制止規劃和自然資源違法行為77件次;立案查處規劃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29宗,其中違法占地案件19宗,占地面積201.85畝,依法沒收違法建構筑物82665平方米,限期拆除違法建構筑物7304平方米,違法占地案件中,移交區紀委監委執紀問責1宗;查處違法建設案件7宗,查處違法面積3869平方米,收繳罰沒款102.76萬元;查處違法盜采礦產案件3宗,收繳罰沒款0.84萬元,處理處罰盜采分子10人次,其中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宗。二是有效開展強拆行動,做到“拆除一處,震懾一方”,今年3月,我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強拆群力鎮小龍村砂石場、大佛街道勝福眾停車場違法占地項目,拆除復耕面積36.2畝,有效威懾了周邊違法用地行為發生,將自然資源部對行政執法“嚴起來”的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三、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一是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還不夠全面精準、深入透徹,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待增強。二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方面還存在短板弱項,對政策標準執行把握不夠準確,需要在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上持續下功夫。三是行政調解制度運用不足,雖成立了專業調解委員會,但未及時聘用專業調解員。四是對新出臺的自然資源領域的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宣傳有待進一步加強,需要加大力度宣傳耕地保護相關政策。
四、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扎實推進依法行政,落實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和區委十四屆五次、六次、七次全會以及區委經濟會議決策部署,推動我局法治建設見行見效。繼續鞏固法治建設成果,樹牢法治意識,切實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作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制度要求,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職,將依法行政擺在自然資源行政管理工作的優先位置,用法治思維推進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進一步加強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提升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年度黨組中心組教育培訓計劃,同時圍繞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國家安全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及法治政府建設、行政涉訴案件等內容開展全員集中專題培訓,切實提高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能力水平。
三是持續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重點圍繞耕地保護宣傳工作,擬定我局2024年度普法計劃,創新方式方法,抓好重要時間節點和日常普法宣傳,向群眾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律精神,營造普法教育濃厚氛圍。
四是加強對規劃自然資源領域法治突出問題調查研究和對新法新規的釋法討論,強化理論儲備,加強規劃和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前瞻性;按照全市“一碼管地”工作方案的統一部署,同步有序推進與外部機構融跨協同和存量數據清理、賦碼工作,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數字賦能法制化改革。
五是進一步落實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執法“三項制度”,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加大與各鎮政府、行政執法部門的協作配合力度,在打擊和遏制規劃自然資源違法行為中形成工作合力。
六是加強行政爭議管理,積極化解調處。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制度,配齊專業的調解人員,加強調解人員培訓,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堅持把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作為化解調處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繼續加強與法院、檢察院、信訪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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