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文明行為說“不”丨潼南公安常態化推進文明養犬管理
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被“肆意奔跑”的“汪星人”所驚嚇是否也被它的“隱形地雷”所困擾是否也因深夜犬吠輾轉難眠別擔心這些不文明行為正在持續整治
為積極回應“問計涪江”中市民對“不文明養犬行為”的關切,著力營造干凈、文明、和諧的居住環境,今年4月以來,我區各級各部門持續加強協調聯動,重點整治遛狗不牽繩、糞便不清理、犬吠擾民等突出問題,引導廣大市民持續規范個人養犬行為,攜手共建人寵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
加強宣傳引導??提升文明養犬意識
在小區、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通過懸掛橫幅、短信提示、宣傳講解、知識問答等形式,組織社區民警與市民親切交流養犬話題,普及遛狗牽繩、糞便自清、嚴控吠叫等相關規定。截至目前,點對點向愛狗人士發送短信提示1萬余條次,發放宣傳資料4萬余份。
突出靶向治理??規范市民養犬行為
在小區、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及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區域,組織開展不文明養犬整治專項行動,重點查處遛狗不牽繩、糞便不自清、犬吠擾民等行為,通過警告和處罰相結合的方式,糾正不文明養犬行為38次。
強化犬只管理??筑牢公共安全防線
以處置涉犬警情為抓手,嚴厲打擊各類違規養犬行為,依法處置涉犬警情60余起,同比下降10%。積極協助鎮街開展無主犬和流浪犬的捕捉與收容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對流浪犬進行妥善收容,截至目前,收集流浪犬只33條,有效解決了流浪犬只亂跑亂竄難題,切實維護了城市治安秩序。
牽好手中文明繩,爭做文明養犬人,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向“遛狗不牽繩”說“不”,向“糞便不清理”說“不”,向“犬吠擾鄰”說“不”,以實際行動為文明潼南建設貢獻積極力量。
法律法規哪些屬于禁養烈性犬、攻擊性犬?
《重慶市禁養烈性犬、攻擊性犬種類目錄和大型犬標準》規定,常見的比特犬、杜高犬、藏獒、日本土佐犬、卡斯羅犬、羅威納犬、捷克狼犬、德國牧羊犬、馬犬、昆明狼犬屬禁養烈性犬、攻擊性犬。《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條規定:重點管理區、一般管理區按照各自禁養犬只種類目錄規定,不得飼養相應的烈性犬、攻擊性犬。重點管理區就是城區,一般管理區就是農村地區。
違反禁養規定如何處罰?
《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違反禁養規定飼養烈性犬、攻擊性犬,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沒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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