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補貼公開專欄
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
補貼公開專欄
一、政策依據: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重慶市分行《關于印發2021年重慶市耕地地力保護和種糧大戶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21〕47號)文件。
二、申請指南
(一)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1、補貼對象。用于補貼一般農戶的耕地地力保護資金原則上補貼給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與耕地面積掛購,直接補貼到戶。村社集體機動地補貼給實際耕種的農民。
2、補貼依據
以原農業稅計稅面積為基數。扣除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的禁補計稅面積;同一地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或種糧大戶補貼;對拋荒一年的耕地,取消次年補貼資格。
3、補貼標準
按照市級下達我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總額,扣除種糧大戶補貼資金后,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為每畝97.62元。
4、補貼程序
一般農戶耕地面積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個承包耕地農戶。社、村負責登記核實補貼農戶身份證、補貼銀行賬戶、補貼面積等基本信息,并將補貼農戶簽字確認的補貼明細花名冊在社、村兩級公示。
(二)種糧大戶補貼
1、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
(1)一是相對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種耕地(包括代種撂荒地、新開墾未發包耕地)50 畝(含50畝)以上,種植一季主要糧食作物。
(2)獨立承擔風險、自負盈虧,統一生產經營管理,獨自享有產品處置權。
(3)按當地基本種植技術要求規范耕種。
(4)種糧大戶單戶補貼面積不超過3000畝。
(5)已享受退耕還林補貼的面積,不得再享受種糧大戶補貼。
2、補貼品種
水稻、玉米、小麥、馬鈴薯、大豆、綠豆、高粱、蕎麥、腎豆、紅小豆、紅苕和豌葫豆(紅苕尖、豌豆尖等除外)等12種糧食作物。
3、補貼程序。
種糧大戶自愿向種植地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鎮街人民政府組織本級人員核查驗收確認,區農業農村委和區財政局組織檢查組監督抽查,區級部門上報市級(農業、財政部門)備案、次年資金下達后,按次年文件要求兌付。
4、種糧大戶補貼申報時間及資料上交時間
糧食作物在土一個月至收獲前一個月,即為每年申報時段(每年在文件沒下達前,先參照上年文件標準執行,待市級文件下達后按當年的文件執行,不另行通知。),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各鎮街種糧大戶申報資料最遲在8月30日之前,上交到區農業農村委。
5、種糧大戶補貼申報資料
(1)種糧大戶申報時需要提交的資料
①申請書、補貼申報表、本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的復印件、農商行賬號的復印件、真實性承諾書。
②大戶土地流轉分戶明細表、土地流轉合同(協議)、土地權證(或經營權登記簿明細匯總)、土地租金支付明細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同時這幾個表的所有人的排列順序應一致。
③種子、肥料、農機購買和使用憑證等復印件、基地種植圖。
(2)種糧大戶后期還應補充的資料:用工工資支付憑證復印件、糧食銷售或加工憑證等。
6、種糧大戶補貼要求
(1)補貼作物之間套種的不重復計算補貼面積。同一地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種糧大戶補貼。
(2)檸檬、花椒、中藥材等多經作物間套種植補貼作物、且補貼作物種植面積和密度達到規范種植80%以上的,第一年可申報種糧大戶補貼,以后年份均不得再申報種糧大戶補貼。
(3)種糧大戶的補貼面積不得超過土地流轉合同總面積。
(4)對代種撂荒地的,應由鎮街政府、村出具種糧證明和原土地承包權人姓名、電話、地塊明細表;新開墾未發包耕地、村社集體機動地種植的,應由鎮街、村級及國土部門出具土地面積和性質相關證明。
(5)種糧大戶補貼核實結果必須堅持區縣、鎮街、村社三級兩次公示,每次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對有異議的,重新查實審核后再公示,直至群眾認可。
(6)未經現場核查或現場核查不符合種糧大戶要求的,不得享受種糧大戶補貼。
三、補貼結果
(一)一般農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補貼共計17.68萬戶,補貼面積63.997萬畝,補貼金額 6247.39萬元。
(二)種糧大戶補貼
共計補貼205戶,補貼面積3.82萬畝,補貼金額878.89萬元。
四、監督渠道
(一)區財政局:
1、職責
設立財政補貼工作熱線電話,接受咨詢、投訴、舉報及信訪事項,協助各鎮街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群眾來信來訪調查處理工作。
2、監督科室及電話
區財政局基財科,受理電話:81658059
(二)區農業農村委
1、職責
設立補貼公開電話并向社會公布,協助做好鎮街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處理。
2、監督科室及電話
耕地質量保護站,受理電話:44558798
(三)鎮街
1、職責
各鎮街設立投訴舉報和查詢電話,并向社會公開,并負責答復投訴舉報人。
2、監督部門:
各鎮街農業綜合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