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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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5A級服務是我們的一貫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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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
項目名稱: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
報告編號:匯鼎會咨報字〔2024〕第00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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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北濱二路456號??
?電話:(023)8828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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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附件1:績效評價體系及評分情況表.......................31
附件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34
附件3:調查問卷結果分析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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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 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概況
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有關精神,加強重慶市潼南區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正確及時地撥付和使用項目預算資金,提高項目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文件規定,受重慶市潼南區非稅收入和預算績效管理中心委托,重慶匯鼎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對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教委)主管的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開展績效評價。
二、績效評價情況
根據論證后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分標準,通過實地核查,對“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績效情況進行客觀評價,項目評價總得分93分,評價等級為“優”。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績效目標設置不能完全達到科學性、合理性
部門申報預算時,年初設定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之間的關系存在偏差,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有所不足,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設置與年度項目工作任務情況存在部分偏差,未能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兩個維度去設置績效指標。
(二)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工作出現了有待解決的新情況
目前義務教育資源布局與經濟社會發展趨勢不相適應,隨著經濟發展,為享受優質的教學資源,農村學生大量涌向城區,導致農村學校日益萎縮。相對城區學校學生人數劇增,而農村學校學生銳減,多數學校不得不減少開班數量,班級平均人數在48人左右;大部分村小學生人數在30人以下,被動實現了“小班教學”。目前各義務教育學?;径几纳屏宿k學條件,新修了教學樓、食堂,建成了標準的塑膠運動場,但是生源流失卻日益加劇,部分村小因缺乏生源,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學資源閑置。
(三)教育工作者適應教學設備設施的能力有待提升
目前潼南區各義務教育學?;径寂渲枚嗝襟w教學設備,還增加了“三個課堂”建設,優質的教育資源在不斷增加投入,但資源的使用情況一般。原因主要為教學工作隨著教學設備設施的更新,相應的對使用者也有著更高的要求,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斷加強新知識理論學習,善于利用優質教育資源,提升教學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四、有關建議
(一)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工作
在申報專項資金時應編制科學合理的項目績效目標,做到績效目標明確、細化、量化,從而有利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落實和具體化。項目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高度重視績效目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做到目標明確、職責分明、合理分配、責任到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優化教育資源布局
根據城鎮化進程和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以義務教育為重點,以方便學生入學為原則,調整完善城鄉普通中小學校布局,統籌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配教育資源。通過在新城區增辦初中、增建小學、整合鄰近中小學教育資源等方式,為配套學校建設不足的老城區和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住宅區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
(三)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提升教學質量
應當根據學校的定位、師資隊伍現狀以及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師資隊伍培養計劃,加強教學技能培訓,定期對培養情況總結,找出不足,不斷修正方案和計劃。在繼續進行學歷補償教育、改善教師學歷層次機構的同時,把重點放在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提高培訓上,不斷提升教師的教學技能和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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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 績效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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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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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有關精神,加強重慶市潼南區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正確及時地撥付和使用項目預算資金,提高項目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文件規定,受重慶市潼南區非稅收入和預算績效管理中心委托,重慶匯鼎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對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教委)主管的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開展績效評價。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立項背景
自2014—2018年,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啟動實施了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工作,極大改善了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巨k學條件。但在部分地區,義務教育學?!俺擎倲D、鄉村弱”現象還比較突出,與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發展公平有質量的教育要求還有一定差距。為進一步鞏固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工作成果,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見》(教督〔2019〕4號)。
國家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是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內容。全面改善貧困地區薄弱學?;巨k學條件,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不讓貧困家庭孩子輸在成長“起點”,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線、推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強貧困地區發展后勁、縮小城鄉和區域差距、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有效途徑,關乎國家長遠發展。
一是優先補齊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短板。按照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和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的要求,全面梳理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缺口,補齊影響學校教學、生活和安全的基本辦學條件。著力改善高寒高海拔地區取暖條件,大力改善學校寄宿條件,重點滿足偏遠地區學生和留守兒童的寄宿需求,根據需要建設心理咨詢室、圖書室等功能教室,建設鄉村溫馨校園。繼續改善規劃保留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多種方式保障學校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統籌考慮規劃易地扶貧搬遷教育配套設施建設,保障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需求。
二是切實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充分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鎮化進程和人口流動變化趨勢,結合義務教育發展需求,科學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加大人口聚集的城市、縣城學校規劃建設力度,切實增加城鎮學位供給,鞏固化解大班額成果。合理確定學校辦學規模,原則上不得新建超大規模學校。
三是穩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建設必要的體育、美育場地和勞動教育場(所),配齊設施設備,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發揮校園環境育人功能。穩妥推進教育信息化發展,支持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和名校網絡課堂建設,提高信息化設備使用效率,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應用,加快縮小城鄉、區域、校際差距。
(二)項目的目的和意義
本項目旨在提高國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水平。深入推進“能力提升”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重要抓手。編制好項目規劃、組織好項目實施,是推動“十四五”期間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奠基工作。
(三)項目立項依據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 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1〕43號)
(四)主要內容及實施情況
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根據有關文件制定2023年度項目預算明細表,經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以下簡稱:區財政局)審核通過后,再根據審核批復后的項目財政預算資金各預算實施單位據實支出經費。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實際支出1,268.41萬元。本項目2023年度支出決算金額為2,618.00萬元。
(五)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1.資金撥付流程
教育部負責審核地方提出的區域績效目標等相關材料和數據,提供資金測算需要的基礎數據,并對提供的基礎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財政部于每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中央預算后三十日內,會同教育部正式下達補助資金預算,并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每年10月31日前,提前下達下一年度補助資金預計數。省級財政部門在收到補助資金預算后,應當會同省級教育部門在三十日內即每年11月30日前按照預算級次合理分配、及時下達本行政區域縣級以上各級政府部門,并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區縣財政部門在收到補助資金預算后應當會同教育部門在三十日內合理分配、及時下達到學校和具體項目。
2.項目預算及資金來源
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共涉及預算資金2,618.00萬元,全部來源于區財政局財政撥款。
3.項目支出情況
項目年年初預算2,214.00萬元,實際到位資金1,268.41萬元,項目預算實際支出1,268.41萬元。
(六)項目的組織和管理
1.主管部門及主要職責
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該項目全過程管理。
2.實施部門及主要職責
(1)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以及通過實地調查等方式對項目實施過程及效益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編制項目預算、審核上報數據并分配撥付項目財政預算資金。
(2)預算涉及的各基層教育單位,負責依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將項目撥付的預算資金及時支付到位,采購和領用項目耗材物資,并做好項目工作人員的日常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項目績效評價目標
1.年度目標
新建改擴建學校2所,項目3個,涉及寄宿制學校1所,建設體育場地學校1所,建設運動場面積1.8萬平方米,為15所學校購置信息化及教學儀器設備,購置設備數量約3.2萬臺件(套),改善和提升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2.具體績效指標
(1)產出指標
數量指標:
新建改擴建校舍建設學校2所;
新建或改造的校舍建設項目2個;
改擴建校舍面積1萬平方米;
建設運動場面積1.8萬平方米;
信息化建設項目學校數量15所;
購置信息化及教學儀器設備資金3.2萬(件、臺、套);
......
質量指標:
新建或改造校舍質量達標率達100%;
購置設施設備的質量達標率達100%;
學校設施設備項目“采購完成率”達100%。
(2)效益指標
社會效益指標:城鎮教育差距不斷縮小,學校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水平不斷提高,基本實現城鎮義務教育學校網絡教學環境全面普及,“大班額”現象得到有效改善,教學環境不斷提高。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等文件要求,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文件規定,重慶匯鼎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評價小組),對該項目2023年度預算資金使用情況和產出效益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一)評價目的
通過運用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方法,收集項目有關資料,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和產出效益情況的了解分析,總結項目運行的管理經驗,發現項目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項目資金管理,健全完善項目及資金管理制度,深入了解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預算編制和績效目標考核,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供依據和決策參考。
(二)評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2020年8月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9號修訂)
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
(中發〔2018〕34 號)
4.《財政部關于印發<預算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框架>的通知》(財預〔2013〕53號)
5.《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
6.《關于印發<第三方機構預算績效評價業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監〔2021〕4號)
7.《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渝財績發〔2024〕270號)
8.《關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持續做好義務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通知》(渝辦教〔2020〕41號)
9.《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見》(教財〔2021〕3號)
10.《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1〕43號)
11.《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編制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12.《重慶市潼南區關于下達2023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教發〔2023〕325號)
13.《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明確2023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教發〔2023〕375號)
14.《重慶市潼南區財政局關于批復2023年財政預算的通知》(潼財預發〔2023〕3號)
15.《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下達2023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教〔2023〕37號)
16.《會計師事務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業務指引》(會協〔2016〕10號)
17.其他相關規定
(三)評價對象和范圍
本次績效評價對象為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及各義務教育學校。評價范圍為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2,618.00萬元的財政預算資金的使用、過程管理、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四)評價原則及評價方法
1.評價原則
(1)科學規范原則。本次績效評價工作按照科學可行的原則,采取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評價方法,評價機構設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并組織實施績效評價。
(2)獨立公正原則。評價機構作為獨立的第三方,以真實、客觀、公正的要求完成本次績效評價工作,并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3)績效相關原則。本次績效評價工作重點對該項目財政支出及其產出效益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反映項目支出與產出效益之間的緊密對應關系。在以評“績效”為主的情況下,適當延伸至項目的決策與過程管理。
(4)簡便有效原則。本次績效評價工作盡量簡化工作程序,盡量減少委托方和項目實施有關單位工作負擔,通過科學合理的工作方式與方法,在全面分析績效評價材料,并在與項目有關單位充分溝通的基礎上,著力保障績效評價工作本身的“績效”。
2.評價方法
本次績效評價主要采取資料研究和抽樣調查相結合,同時輔以深入訪談、現場勘察等方法。采取簡便有效、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運用指標分析法、比較法、公眾評判法等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
(五)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
為了保證評價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等文件要求,評價小組通過分析研究項目資料,結合項目特點,并與項目單位充分協商,細化了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體系總分值為100分,其中投入11分,過程29分,產出44分,效益16分。
本次績效評價綜合評價結果分為4個等級:
評價綜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為優;
評價綜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為良;
評價綜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為中;
評價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為差。
評分過程中,末級指標評分按照定量、定性指標不同采取不同的評分方式,定量指標由評價小組依據具體數據計算后得出;定性指標根據資料證據、評價標準,在項目的深入了解和預算績效管理領域的專業判斷下進行評分。
(六)數據采集方法及過程
本項目績效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所獲得數據的方式一般包括:查閱資料、實地走訪、案頭研究、社會問卷調查、訪談等。
1.查閱資料:績效評價小組在數據收集過程中,分別查閱了與本項目相關的政策文件、項目經費相關業務檔案及相關財務資料、預算文件等資料。
2.實地走訪:為更進一步取得第一手資料,績效評價小組實地走訪了區教委及各義務教育學校,對項目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等進行了訪談。
3.案頭研究:績效評價小組對收集的項目資料進行了案頭分析。
4.問卷調查:本次績效評價,共收集206份調查問卷,調查對象為潼南區項目涉及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在校學生,從被調查對象人群對項目實施效果的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考察。
(七)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1.評價組人員及職責
主評人:
牟茂珍,負責設計總體評價方案、績效評價指標,以及工作底稿和績效報告的最終復核。
質量復核:
黃海陽,與主評人討論確認項目評價方案內容、選取績效評價指標,以及底稿資料和過程工作質量控制。
成員:
黃小莉、黃丹墀、張馨月,負責具體評價方案的實施。
2.評價工作流程
評價工作總共分為前期準備、組織實施、分析評價、撰寫與提交評價報告四個階段。
具體內容如下:
(1)前期準備
成立項目工作組。依據有關通知文件及業務承接溝通確認事項,確定項目組人員數量及分工。
確定評價實施方案。現場與被評價單位溝通了解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具體情況,收集項目有關資料,確定評價涉及的重要內容,包括:評價對象、評價目的、評價內容、評價方法等事項,堅持評價有關原則和職業道德,依據確認主要內容和具體要求細化人員職責分工,確認初步評價方案。
完善評級指標體系。在確定了評價方案后,針對評價對象和評價目的,依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結合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的有關績效評價指標和評分標準進行完善。
(2)組織實施
確認具體實施方法。結合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具體情況和獲取資料的有效性分析,選用座談會、實地勘察、走訪記錄、調查記錄等方法。
人員配置和時間安排。在確定評價指標和具體實施方法后,對項目組成員進行工作分配及時間設定。
實地調查。依據人員工作分配計劃和實施方法,實地勘察記錄獲取的資料情況。
(3)分析評價
資料整理分類。依據獲取的項目有關資料,分為業務資料和財務資料兩類,并將實施過程情況進行匯總。
實施評價程序。指標評價人員將獲取的項目資料依據制定的指標評價體系和原則,對具體指標進行評分。
(4)形成結論
編寫績效評價報告。
與委托方就評價結果交換意見,形成最終結論。
3.質量控制制度
在績效評價業務質量控制方面,執行事務所三級復核制度,在出具績效評價報告前,按照績效評價程序對項目組作出的重大判斷和績效評價報告的結論進行分析復核。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一)績效評價得分情況
績效指標得分情況表
指標 |
項目投入 |
項目過程 |
項目產出 |
項目效益 |
總計 |
標準分值 |
11 |
29 |
44 |
16 |
100 |
評價得分 |
10 |
27 |
40 |
16 |
93 |
得分率(%) |
90.91 |
93.10 |
90.91 |
100.00 |
93.00 |
(二)績效評價結論
績效評價小組通過查閱資料、合規性檢查、數據采集、實地走訪、座談交流、聽取匯報等方式,對2023年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項目進行了客觀評價,最終評分結果為93分,績效評價等級為“優”。
總體上看,項目的實施,有利于保障各預算單位日常工作的開展,提供一定的社會就業崗位,減輕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與教育供給之間的矛盾,緩解城區學校壓力,進一步提高區域教育教學水平,提高國家基本教育服務項目均等化水平。但在現場核查中,項目組也發現績效目標設置合理性存在不足,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工作有待加強、教育工作者適應教學設備設施的能力有待提升、還需進一步鞏固“大班額”現象消除成果。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圖1一級指標得分情況
圖2二級指標得分情況
(一)項目投入指標
項目投入指標由1個二級指標和3個三級指標構成,標準分值11分,實際得分10分,得分率為90.91%。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項目立項 |
項目立項規范性 |
3 |
3 |
績效目標合理性 |
4 |
3 | |
績效指標明確性 |
4 |
4 | |
合計 |
11 |
10 |
項目立項(項目立項指標標準分值11分,評價得分10分)
項目立項規范性(指標標準分值3分,評價得分3分)
項目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 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1〕43號),結合《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下達2023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渝財教〔2023〕37號)等文件要求下達預算,制定項目預算合理、合規,項目立項規范性符合有關文件要求。根據評價標準,項目立項規范性指標標準分值3分,評價得分3分。
績效目標合理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項目績效目標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編制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教財廳函〔2021〕16號)文件內容,結合《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1〕43號)等文件規劃,制定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符合發展規劃,是區教委履行部門職能的體現,進一步提升基本義務教育水平,項目預期產出和效益符合正常業績水平,績效目標整體合理性較強,但績效目標和具體的績效指標對應關系存在問題,如:績效目標設置新改擴建學校3所和新改擴建項目3個,但績效指標對應數量為2個;且預算中建設場地面積和采購器材的計劃數據與實際有較大出入。根據評價標準,績效目標合理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3分。
績效指標明確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項目績效目標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編制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教財廳函〔2021〕16號)文件內容,結合《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1〕43號)等文件規劃制定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并根據文件下發任務情況設置相應的產出和效益績效指標,項目預算資金根據有關文件標準及實際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測算,項目預算資金量處于正常水平,績效目標明確性較強。根據評價標準,績效指標明確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二)項目過程指標
項目過程指標由2個二級指標和6個三級指標構成,標準分值29分,實際得分為27分,得分率為93.10%。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業務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制度執行有效性 |
5 |
5 | |
項目質量可控性 |
5 |
3 | |
財務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資金使用合規性 |
6 |
6 | |
財務監控有效性 |
5 |
5 | |
合計 |
29 |
27 |
1.業務管理(業務管理指標標準分值14分,評價得分1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區教委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編制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教財廳函〔2021〕16號)文件要求,結合《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1〕43號)及其他有關文件規定開展工作。被評價單位的內部管理制度包含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且制定了基層教育工作者的有關管理規定及考核實施細則,內控制度合法、合規、完整。根據評價標準,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制度執行有效性(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區教委在項目的日常管理和運行過程中,按照有關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執行。項目人員、預算資金等已按相關制度執行落實,并已及時撥付項目有關結算單位,記錄資料齊全,相關資料按要求歸檔,制度的嚴格執行有效保障了項目任務的完成。區教委在項目的過程管理中,履行部門職能,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并對檢查結果予以通報,落實問題整改情況,考核結果與項目最終結算資金相關。根據評價標準,制度執行有效性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項目質量可控性(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3分)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財發〔2021〕43號)文件要求,區教委將對項目涉及具體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加強結果運用。對于建設項目情況,區教委項目科室人員對接住建委有關部門人員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對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通知整改,后續跟蹤整改工作情況;對于教育設備設施采購,嚴格落實采購相關制度文件,按照規定流程執行采購工作,對于采購物資進行抽檢、驗收工作,并及時將采購物資及時劃撥給項目涉及有關義務教育學校使用,過程監督檢查資料完整清晰,但涉及新改擴建的學校項目存在辦理驗收結算及后續決算工作滯后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效益。根據評價標準,項目質量可控性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3分。
2.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指標標準分值15分,評價得分15分)
區教委制訂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了項目預算收支管理辦法,對于本項目有相應的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項目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根據評價標準,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標標準分值4分,評價得分4分。
資金使用合規性(指標標準分值6分,評價得分6分)
預算資金使用為先審批后支付的原則,項目預算資金由區教委制定并申報數據給區財政局審批,審批通過后撥付項目預算資金,各項支出程序合規合法。經查看項目支出明細賬及附件資料,項目有關支出核算符合文件要求,支出審批流程完整,未發現存在擠占、挪用項目資金情況。根據評價標準,資金使用合規性指標分值標準分值6分,評價得分6分。
財務監控有效性(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區教委根據有關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項目實施進度情況,對項目涉及的資金結算情況進行確認,并撥付項目預算資金給項目有關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區教委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內容和合同簽訂的約定事項,結合項目有關專業人員開展工作,對項目實施過程進度等有關結算標準予以核實,確認無誤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財務監控制度得到了有效執行。根據評價標準,財務監控有效性指標分值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三)項目產出指標
項目產出指標由1個二級指標和5個三級指標構成,標準分值44分,實際得分為40分,得分率90.91%。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項目產出 |
新建改擴建校舍建設學校 |
8 |
8 |
建設運動場面積 |
8 |
8 | |
學校信息化建設 |
8 |
8 | |
采購完成率 |
8 |
4 | |
質量達標率 |
12 |
12 | |
合計 |
44 |
40 |
項目產出(項目產出指標標準分值44分,評價得分40分)
新建改擴建校舍建設學校數量(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項目年初績效產出指標制定新建改擴建校舍建設學校數量需達到2所,經查看學校建設相關文件資料和實地走訪調查確認,潼南區2023年度完成新建改擴建校舍建設學校數量為3所,具體學校為為東安小學、青石小學、潼州小學,三所學校均已投入正常使用。根據評價標準,新建改擴建校舍建設學校數量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建設運動場面積(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項目年初績效產出指標制定建設運動場面積需達到1.80萬平方米,經查看運動場地建設相關文件資料和實地走訪調查確認,潼南區2023年度各學?;径纪瓿山ㄔO標準運動場,且建設的運動場均已投入日常使用,運動場面積遠超1.80萬平方米。根據評價標準,建設運動場面積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項目年初績效產出指標制定信息化建設項目學校數量需達到15所,經查看信息化建設采購相關文件資料和實地走訪調查確認,潼南區2023年度信息化建設項目涉及義務教育學校數量為遠超15所,各義務教育學校均普及了信息化課堂建設,并投入了日常授課使用中。根據評價標準,學校信息化建設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8分。
采購完成率(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4分)
項目年初績效產出指標制定購置信息化及教學儀器設備需達到3.2萬(臺、件、套),經查看財務統計數據表及相關文件資料確認,潼南區2023年度購置信息化及教學儀器設備為0.22萬(臺、件、套),采購完成率為6.97%,采購計劃完成情況較差,原因在于年初時將裝修相關輔材、耗材計入采購儀器設備計劃中。根據評價標準,結合實際情況,采購完成率指標標準分值8分,評價得分4分。
質量達標率(指標標準分值12分,評價得分12分)
項目主要實施內容包括校舍建設和物資采購兩部分,根據獲取項目實施過程監督、財務管理等資料確認,校舍建設項目已通過驗收,并投入了日常教學使用;物資采購部分按照采購流程執行,并進行了抽樣送檢,檢驗結果均達到采購要求,且有關采購物資均已劃撥給各義務教育學校使用。根據評價標準,質量達標率指標標準分值12分,評價得分12分。
(四)項目效益指標
項目效益指標由1個二級指標和3個三級指標構成,質量達標率指標標準分值16分,實際得分為16分,得分率為100%。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標準分值 |
評價得分 |
項目產出 |
社會效益 |
5 |
5 |
可持續影響 |
5 |
5 | |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6 |
6 | |
合計 |
16 |
16 |
項目效益(項目效益指標標準分值16分,評價得分16分)
本項目旨在不斷縮小城鎮教育差距,不斷提高學校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水平,基本實現城鎮義務教育學校網絡教學環境全面普及,“大班額”現象得到有效改善,教學環境不斷提高。社會效益明顯,人民群眾認可度較高,項目整體綜合評價結果為滿意。根據評價標準,社會效益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可持續影響(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本項目的實施明顯改善了潼南區各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有效的消除“大班額”現象,全面提升了學校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水平,對促進社會教育事業持續發展起到很大的作用,社會公眾的認可度高,經走訪調查,服務對象綜合評價結果為滿意。根據評價標準,可持續影響指標標準分值5分,評價得分5分。
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標準分值6分,評價得分6分)
本項目的實施,有效地提高了城鎮義務教育均等化水平,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提高多媒體教室覆蓋率,有效實現教育資源共享,全面提升了學校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水平。項目的相關受益人員滿意率達90%以上,綜合評價結果為滿意。因此,根據評價標準,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標準分值6分,評價得分6分。
五、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績效目標設置不能完全達到科學性、合理性
部門申報預算時,年初設定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之間的關系存在偏差,項目績效目標設置有所不足,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設置與年度項目工作任務情況存在部分偏差,未能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兩個維度去設置績效指標。
(二)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工作出現了有待解決的新情況
目前義務教育資源布局與經濟社會發展趨勢不相適應,隨著經濟發展,為享受優質的教學資源,農村學生大量涌向城區,導致農村學校日益萎縮。相對城區學校學生人數劇增,而農村學校學生銳減,多數學校不得不減少開班數量,班級平均人數在48人左右;大部分村小學生人數在30人以下,被動實現了“小班教學”。目前各義務教育學校基本都改善了辦學條件,新修了教學樓、食堂,建成了標準的塑膠運動場,但是生源流失卻日益加劇,部分村小因缺乏生源,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學資源閑置。
(三)教育工作者適應教學設備設施的能力有待提升
目前潼南區各義務教育學?;径寂渲枚嗝襟w教學設備,還增加了“三個課堂”建設,優質的教育資源在不斷增加投入,但資源的使用情況一般。原因主要為教學工作隨著教學設備設施的更新,相應的對使用者也有著更高的要求,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斷加強新知識理論學習,善于利用優質教育資源,提升教學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六、有關建議
(一)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工作
在申報專項資金時應編制科學合理的項目績效目標,做到績效目標明確、細化、量化,從而有利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落實和具體化。項目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高度重視績效目標,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做到目標明確、職責分明、合理分配、責任到人,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優化教育資源布局
根據城鎮化進程和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以義務教育為重點,以方便學生入學為原則,調整完善城鄉普通中小學校布局,統籌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配教育資源。通過在新城區增辦初中、增建小學、整合鄰近中小學教育資源等方式,為配套學校建設不足的老城區和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住宅區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
(三)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提升教學質量
應當根據學校的定位、師資隊伍現狀以及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師資隊伍培養計劃,加強教學技能培訓,定期對培養情況總結,找出不足,不斷修正方案和計劃。在繼續進行學歷補償教育、改善教師學歷層次機構的同時,把重點放在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提高培訓上,不斷提升教師的教學技能和教學質量。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被評價項目有關主管單位提供了項目涉及的大部分基礎工作資料和專項資金財務核算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績效評價結論的可靠性基于上述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經與潼南區財政局溝通確認,考慮財政資金的具體情況,本次績效評價未將資金投入的相關指標納入評價內容。
(三)本評價小組與委托單位和評價單位之間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關系,評價人員在評價過程中恪守了職業道德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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