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潼南)城罰決字〔2025〕7-1號
序號 |
1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張蘭林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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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冊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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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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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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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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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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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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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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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證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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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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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渝(潼南)城罰決字〔2025〕7-1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未取得相應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 | |
違法事實 |
張蘭林于2025年4月11日22時40分,在重慶市潼南區桂林街道向陽路徐鼎盛門市外廚余垃圾桶和隔油池內收集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并將收集到的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渝B3819P的五菱榮光牌面包車上,車上一共有11個塑料桶(9個容量約50公斤/個、2個容量約25公斤/個),其中有2個容量約為50公斤的桶存放了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經過秤2桶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合計凈重為83公斤,未取得相應生活垃圾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 | |
處罰依據 |
依據《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
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5200元。 | |
罰款金額 |
5200.00元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 |
沒收違法所得249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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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
2025-4-15 | |
處罰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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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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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重慶市潼南區城市管理局 |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500223009330698W | |
數據來源單位 |
重慶市潼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2500223599225571H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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