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潼南)城罰決字〔2025〕3-1號
序號 |
1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潼南區宏旭茶樓經營部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500152MAE3C86439 |
工商注冊號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稅務登記 |
| |
事業單位證書 |
| |
社會組織登記 |
| |
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李家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
| |
自然人 |
證件類型 |
|
證件號碼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渝(潼南)城罰決字〔2025〕3-1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設置戶外招牌不符合本市有關技術規范 | |
違法事實 |
“潼南區宏旭茶樓經營部”實際經營者李家明于2025年1月15日11時15分,在重慶市潼南區梓潼街道湖畔路155號商鋪經營棋牌娛樂服務,設置名為“久雀棋牌茶室”戶外招牌時與同一建筑立面上相鄰招牌的大小不一致,經執法人員與當事人一起測量,設置的戶外招牌實際寬度為3.3米,相鄰備案招牌的寬度為1.1米,寬度超出相鄰戶外招牌2.2米,不符合本市有關技術規范,影響市容市貌。2025年1月21日09時25分,執法人員對“久雀棋牌茶室”戶外招牌不符合本市有關技術規范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未在限期改正期限內整改違規設置的戶外招牌,未按照《重慶市戶外招牌設置規范》有關規定設置戶外招牌。 | |
處罰依據 |
依據《重慶市戶外招牌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1500元。 | |
罰款金額 |
1500.00元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1-21 | |
處罰有效期 |
| |
公示截止期 |
| |
處罰機關 |
重慶市潼南區城市管理局 |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500223009330698W | |
數據來源單位 |
重慶市潼南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2500223599225571H | |
備注 |
|
?